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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人总有一天会空缺
田 鑫
玉米秧子被牛踩了一脚之后,它站过的地方就陷了下去,空出一棵玉米秧的位置。我盯着那个不大不小的坑,那棵玉米秧子紧贴着地面,没有一点要站起来的意思。
我总觉得,指甲长了剪短又长上来,韭菜割了过些日子又是一茬,树叶黄了会绿,竟然有些东西空缺了就再也不回来了。越想越失落,并且有一种顿悟了的感觉,才明白这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就像被踩进土里的玉米秧一样,总有一天会突然空缺。并且这种空缺,谁也都会遇得到,甚至还伴随一生。
我从童年开始,就在经历各种空缺,并记住它们所带来的滋味和创伤。
小时候寡言,我整天闷不吭声,这种情况直到遇到堆金才得以缓解。他和我相反,一上课就想说话,每一任同桌都受不了他,老师觉得我不说话,堆金要是坐我身边想说话也没得说,没想到弄巧成拙,堆金竟然打开了我这把生硬的锁。
他竟然成了我遇到的第一个突然消失了的人。他将一瓶劣质白酒灌进自己十二岁的身体后,就再也没有醒来。从此,教室里那张课桌的一边就空出一个十二岁孩子的位置,我坐在旁边,守着一个巨大的空洞。
堆金的离开让我明白了人有一天也是会突然空缺的,但是母亲的离开,却让我理解了空缺带来的痛到骨子里的悲伤。毫无征兆,我在放学回家的途中被截住了,来接我的人说你母亲出事了,得赶紧去看看。其实我对出事毫无概念,就跟在他身后。跑到山坡上的时候,一车土豆翻在路上,母亲躺在父亲怀里,软软的,看见我就流起眼泪。我别过头,想把泪水憋回去,可是无济于事。她被送到医院前眼睛还是睁的,送回来就一直闭着眼睛。那个傍晚,在和亲人们一一告别之后,从此家里的院子里炕上饭桌上就空出母亲的位置。父亲和他的几个孩子守着母亲留下的空缺,度日如年。
三年前,祖父去世,这个四合院里又一次出现了让人悲伤的空缺。在过完一生闭上眼落了幕之后,我们把祖父埋到了埋着母亲的那块地里,从此,他作为丈夫作为父亲作为祖父的身份,就永远地空缺了下来。大家尽量把悲伤收起来,装作没事人一样,吃饭的时候,先给爷爷盛一勺,放在供桌上,估摸着他动筷子了,我们才搛菜。事实上,我们就当他从来都没有离开。
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父亲被我带进城。父亲走了,村庄里就空出了他的位置。我像移走一棵树一样,硬生生把父亲连根拔起,让他带着原土来到这座城市。这个走路佝偻着腰的小个子男人,一张嘴就露出两排黄牙,不用说话就知道方言一定带着土味。这个在村庄里无比威严的父亲,没有了在田间地头的神气,没有了喝酒打牌时的狡黠,面带怯色,悄悄地活着。
今年清明节,陪父亲回趟村庄给先人们上坟。两个空缺者回到村庄,跪倒在坟地里,疯长的野草把每一个坟堆盖得严严实实的,父亲清理完他的父亲身边的草,又清理了我的母亲身边的草,然后在两座坟之间,清出一块空地。
离开的时候,我回了下头才看清楚,原来祖父和母亲的坟地之间,恰好留出一座坟的位置。父亲不说,我心里明白,这块空地,是他留给自己的,这时候把它空出来,是想着在村庄里早早选下一块空地方,安放这些年的空缺,以及多年后将永远空缺的自己。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第四段用简练的笔墨交待堆金对我的影响,为后文堆金意外去世后抒发我的感受作铺垫。
B.祖父去世后,我们“装作没事人一样”“当他从来都没有离开”,是因为我们害怕“空缺”,不敢面对祖父离世的现实。
C.作者描写父亲“佝偻”的身姿,“黄牙”和“土味”,是为了展现他与城市生活格格不入的状态,因而他才会“悄悄地活着”。
D.本文描述人生中不可避免的“空缺”现象,语言朴素自然,运用比喻、比拟等手法传达出了作者复
【小题2】文中写到各种“空缺”带给“我”的不同感受,请简要概括。
【小题3】结合全文,分析最后一段的作用。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7-06 0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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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问题。
据说北美洲的森林中有一种“得天独厚”的野兽,这就是豪猪,这是“森林中的绅士”!
这是在头部,背部,尾巴上,都长着钢针似的刺毛的四足兽,所谓“绅士相处,应如豪猪与豪猪,中间保持相当的距离”,就因为太靠近了彼此都没有好处。不过豪猪的刺还是有形的,绅士之刺则无形,有形则长短有定,要保持相当的距离总比无形者好办些,而这也是摹仿豪猪的绅士们“青出于蓝”的地方。
但豪猪的“绅士风度”之可贵,尚不在那一身的钢针似的刺毛。它是矮胖胖的,一张方正而持重的面孔,老是踱着方步,不慌不忙。它的潇洒悠闲,实在也到了殊堪钦佩的地步:可以在一些滋味不坏的灌木丛中玩上一个整天,很有教养似的边走边哼,逍遥自得,无所用心,宛然是一位乐天派。它不喜群的生活,但也并非完全孤独,由此可见它在“待人接物”上多么有分寸。若非万不得已,它决不旅行,整年整季,它的活动范围不出三四里地。一连几星期,它只在三四棵树上爬来爬去;它躺在树枝间,从容自在地啃着树皮,啃得倦了,就打个瞌睡;要是睡中一个不小心倒栽下来,那也不要紧,它那件特别的长毛大衣会保护它的尊躯。
【小题1】请用一句话概括选文的内容。
【小题2】选文中为什么把豪猪称为“森林中的绅士”呢?
【小题3】为什么说豪猪是“得天独厚”的野兽?
【小题4】读完选文后,你认为文中哪些地方对豪猪的描写最为传神?请找出来,并说说理由。

同类题2

阅读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唐朝的韭菜

李汉荣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一千多年前,那个雨夜里的春韭,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至今仍散发着清香。

诗为五言,句子精短,与韭菜精致的模样很般配。

我觉得,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我读过的唐诗,涉及写蔬菜或韭菜的,几乎都是五言,很少有七言或更长的句式。这很可能是因为,面对这娇小、精致的可爱植物,唤起了诗人们细腻、爱怜的情思,用五言这精致的样式,表现这精美的植物,是很相宜的。

这也似乎说明,在唐朝,韭菜,以及众多蔬菜,都是天然、本来的长相和品性。

蔬菜嘛,就该是朴素本分的样子,安静单纯的样子,露水盈盈的样子。这样子,才叫蔬菜。

假若杜甫老哥来到现代,来到我们的蔬菜地里,他一定十分惊讶:这是蔬菜吗?这不是一片杂木林吗?芹菜已疯长成灌木;莴苣正演化成芭蕉;葱虽然暂时还没变成芦苇,但已有了芦苇的个头;土豆已膨胀成杜甫喝汤用过的大土瓷碗;韭菜呢,五言诗的韭菜哪去了呢?这又高又胖、模样粗糙、神情张狂的另类灌木,是韭菜吗?一千多年没见,出落成这样子了?

杜甫老哥啊,你少见多怪了。一切都在变,菜地如何不变?假如你走进我们的文化菜地看看,你又如何不被惊呆?别摇头嘛,老哥。别的,你暂且别看,就看看那被你视为“文章千古事”的文章,就看看你一生钟情、“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诗吧。如今,一个写手随便就日产万言,短篇不过夜,中篇不过周,长篇不过月,一年制造十几部长篇,不难嘛,只需喝几杯咖啡,吸几口香烟,猛敲键盘,快速码字,滚滚泡沫就席卷世界的沙滩;写诗,稀松平常事,手起键响,键响诗成,一日千行,何难?回车键频频按,诗,就像那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滔滔滚滚源源不断,注入我们古老的奄奄一息的江河荒滩。你语不惊人死不休,呕心沥血一生,才写了一千来首,字数不够一个中篇,还不及写手们一天的产量。杜老啊。你太低产了。

这下,我得赶快告诉杜甫原委,不然老先生会被吓傻的。就这么一个诗圣,被我们吓傻了,我们对不起万古千秋。

是这样的,杜甫老哥:你在蔬菜地里看见的那颠大的、张狂的、疯长的、妖艳的、粗壮的灌木形状的蔬菜,都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催生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毒性很大,垃圾食物而已。

你在文化菜地(其实那是文化工业流水线)看见的那泡沫翻腾的泡沫文化,那废水汹涌的废诗,也是服用化肥、农药、增红素、增绿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等等市场激素大批量疯长出来的。

你问:好吃吗?有营养吗?我如实回答你:不好吃,营养很少,基本是废物。垃圾食物而已。

杜甫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

和杜甫一样,唐朝的韭菜,包括那雨夜里的韭菜,没见过的世面太多了,没见过农药,没见过化肥,没见过增红素、增绿素、增白素、增高素、拉长素、膨胀素,只见过露水、月光、荷锄的农人,见过蜜蜂、蝴蝶、毛毛虫,见过低飞的燕子和菜地上空款款飞过的黄鹂、喜鹊、斑鸠、白鹭。

韭菜何其有幸,在那个温暖的春夜,韭菜,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唐朝的土地上,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蔬菜,生长着清清爽爽的诗。

你且看那韭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从文中看,作者为什么说“韭菜是自然的五言诗,五言诗是文化的韭菜”?
【小题2】请指出下面句子中所用的修辞手法,并具体说明这些修辞手法在文中的表达效果。

朴素安详地,一根一根地,在露水和清风里,认真地排列着自己,把自己排列成诗。

【小题3】请结合全文,探讨作者的写作意图。
【小题4】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被杜甫保鲜在一首诗里”一句中,“保鲜”一词形象生动,说明了杜甫的诗歌流传一千多年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B.韭菜娇小、精致,能唤起诗人细腻、爱怜的情感,而五言诗是精致的诗歌形式,用五言诗描写精美的韭菜,是非常合适的。
C.唐朝的韭菜是不幸的,因为它有太多的世面没有见过;唐朝的韭菜又是幸运的,因为它“用它质朴、醇正的清香,接待了诗人和他的诗”。
D.杜甫之所以“一脸茫然,摇着头,迷惑不解地走了”,是因为他理解不了现在的人们为什么要生产垃圾食品和创作垃圾文化。
E.文章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不同人称的运用既丰富了文章的叙事手段,有助于思想感情的表达,又使文章显得亲切。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踏雪归乡

张金凤

一枝红梅挑开了腊月的门帘,北风中都是节日的气息,睡梦里全是故乡的年景。

②年是一缸陈酿,被节令的咒符封存,在人们的殷殷盼望里,直到腊月才缓慢开封。当朔风扫净天空的阴霾,雪花浆洗了岁月的风尘,腊月的酒就再也封不住,香气四散,人们踏着厚厚的雪毯回到故乡,畅快淋漓地取饮那坛岁月的醇香。

③回家的路也许很近,中间没有万水千山,但却横亘着沧桑岁月;回家的路或许很远,需要用一年的盼望捻成一张票根。车站、码头、渡口、机场到处是拥挤的人群,各种各样的启程和出发,充满了隆重的仪式感。积攒久远的豪迈情怀,伴随着漫天飞雪进入高亢的乐章。患得患失的心情,焦灼不安的面孔,都为一张回家的票。回家的人摩肩接踵,租车、拼车、自驾车,无票也要回家,他们浩浩荡荡向着迢迢乡关进发。大寒小寒又一年,腊月的风雪分外殷勤,给来年的盛宴加油助兴,回家过年的人,头顶雪花,身披尘埃,日夜兼程,朝圣一般归来。

④回家,是腊月里最闪光的主题。家里有什么呢?没有金山银山,没有香车宝马,甚至连大街上的路灯都疲倦地昏黄着。破旧的屋子、衰老的爹娘,被寒冷覆盖,跟简陋相依。老家是两扇柴门,当初,他一甩门扬长而去,现在只想回去,给当年那一声“吱呀”的哀叹忏悔。

⑤远远望见几缕炊烟,泪就盈满眼眶。家乡的烟火还在,并没有因为你的远走而消失,它们一直努力地延续着乡村的暖,保养着土地的根;村头几棵老树更显沧桑,它们是村庄的年轮,枝丫上还刻着游子的童年故事;几段土墙已近坍塌,就像残破的黄卷,此间文章读来已经恍如隔世。最初那两扇柴门,那是故乡的眼睛,铁锁锁不住它牵挂的眼睑。远在千里的你,梦里曾无数次推开家门,栖居在曾经厌倦的窄仄小炕上,一翻身才知道是硬板床或者席梦思。你在梦里哭出声来:闭着眼都能走准的家门,却那么远,那么远。

⑥家或许因为偏僻依旧贫穷,因为贫穷你才会出走,但是那根线永在,那是根,是安放灵魂的地方,回家过年是一年一次的灵魂皈依,一年一次的状态还原。一年的打拼,城市的喧嚣和忙碌,让心变得坚硬无比,许多想念冰封在心底,许多感念来不及梳理,许多债,一直在那拖欠着。如今,就让年把你带到故乡踏实的火炕上,重温原初的旧梦。一年的辛劳,需要一个甜美的香梦来养足精神;一年的疲惫,需要一碗故乡的米酒来再次壮起行囊;一年的隐忍和伪装,吞下的苦辣,咽下的酸咸,需要在故乡的酒杯中慢慢软化。攥一把家乡土,骨头就更硬气;吹一吹村口风,打拼就更有劲;喝几天村口的甜井水,所有外面沾染的浊气就荡涤干净。在祖坟上放一挂扬眉吐气的响鞭,闯外的儿孙回来了。不管在外面受过多少风寒,摔过多少跟头,回到故乡的土地上,爷们都是掷地有声。

⑦有些门还锁着,那些主人究竟此刻在哪里呢?当初,两扇门“咣当”一声落锁,墙头的狗尾草也咿呀,天上盘旋的燕子也嗟叹,一户空荡荡的门扉,追着打问号的乡路问:你要到何处去啊?

⑧你手扶门板沉思,门板也是游走的游子,却总也走不出门框指定的距离。上下两个门臼,拴住了门板那浪荡的心。门板“吱呀,吱呀”,挠得门臼直响,门臼干涩的眼睛徒劳地看着一心往外飞的孩子。别嫌我箍得太紧,我不能撒手啊,一撒手你就不成才了。那些劝说和絮叨,连屋里的老婆婆都烦了:毛还没干呢,就想飞!磕头作揖不管用,一顿耳刮子就好了!说说罢了,刀子嘴豆腐心。炒菜的时候从筷子头上省下两滴菜油,顺着门柱头滴进去,反复摇两下门板,说:看看,还有没有本事耍脾气?被菜油喂过的门板果然就乖巧地顺从开合,再不喧闹。老婆婆手扶门框望向街门外,当年若舍得两滴油,孩子哪会远走他乡呢?那街门一直开着,当年出走的孩子,什么时候回来?

⑨那些街门从此白天不落锁,它们随时等待闯外的亲人归来。一天天,一月月,那把锁思念钥匙和打开它的手,思念都结痂成黄澄澄的铁锈。那门槛寂寞地想念迈进迈出的脚步,思念得生出许多苔藓。故乡的老井、梧桐落叶、贴满花朵的窗,一院子的荒草和惆怅的蝴蝶,十二个月圆之夜的皎洁月光,都在老锁喑哑的喉咙里。

⑩胡同里的脚步声是老态龙钟的锁返老还童的丹药。离家那么久了,孩子,门上的红对联朝来暮去地衰老了,墙头上的杂草繁荣之后又枯萎下去,野地里的禾苗,长大后又回到粮仓,游走他乡的包裹,你知道吗?一阵欢笑,一阵春风,哗啦,家门打开,铁锁那锈黄的牙齿间,露出难得的笑容,乡下那两扇嘴唇哆嗦的门板,却什么也没说出口。

⑪那两扇门板很旧很老了,好像谁松动的牙齿,说不定啥时候就卸任了;又像谁渐渐失去力气抓不住什么的双手,要不了什么因由就撒手了。那门终究会破损倒塌,护不住一个荒芜庭院的旧闻和记忆。背着那扇家门行走的身影,踏雪归来,他已经明白,自己倾尽一生,都走不出家门的凝望。

【小题1】本文以“一枝红梅挑开了腊月的门帘”开头,请从构思的角度赏析其妙处。
【小题2】第③-⑤段中的人称各有不同,这样处理有何作用?
【小题3】请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⑧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4】有人说,本文前六段已基本表现出“踏雪归乡”的主题,后五段只是在重复前文。你是否认同这种看法?请结合具体内容加以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小题。

在母语的屋檐下

少年时代的伙伴自大洋彼岸归来探亲,多年未见,把盏竟夜长谈,我们聊到故乡种种情形,特别谈到了家乡方言,兴之所至,后来俩人干脆用家乡话谈起来。

本来以为这么多年不使用,很多方言都已忘记,不料却在此时鲜明地复活了,恍惚中,甚至忆起 了听到这些话时的具体情景,眼前浮现出了说话人的模样。友人感慨:真过瘾。

在一种语言中浸润得深入长久,才有资格进入它的内部,感知它的种种微妙和玄奥,那些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油彩一般的韵味。几乎只有母语,我们从牙牙学语时就亲吻的语言,才应允我们做到这一点。

关于母语,英文里的一个说法,最有情感温度,也最能准确地贴近本质:mother tongue,直译就是妈妈的舌头。从妈妈舌头上发出的声音,是生命降临时听到的最初的声音,浸润着爱的声音。多么深邃动人的诗意!在母语的呼唤,吟唱和诵读中,我们张开眼睛,看到万物,理解生活,认识生命。

诗作为浓缩提炼过的语言,是语言的极致。它可以做为标尺,衡量一个人对一种语言熟悉和理解的程度。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坍了,说的是世事沧桑,人生无常。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说的是心绪流转,昨日遥遥,没有历史文化为之打底,没有人生经历作为铺垫,就难以深入地感受和理解其间的沉痛和哀伤,无奈和迷茫。它们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每一种语言都连接着一种文化,通向一种共同的记忆。文化有着自己的基因,被封存在作为载体和符号的特有的语言中,仿佛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阿里巴巴的山洞里,藏着稀世的珍宝。

芝麻开门吧!咒语念起,山洞石门俨然敞开,堆积的珠宝付光跃彩。

但洞察和把握一种语言的奥秘,不需要咒语,时间是最重要的条件。在一种语言中沉浸得足够久了,自然就会了解其精妙。有如窖藏老酒,被时光层层堆叠,然后醇香。瓜熟蒂落,风生水起,到了一定的时候,语言中的神秘和魅惑,次第显影。音调的升降平仄中,笔画的横竖撇捺里,有花朵摇曳的姿态,水波被风吹拂出的纹路,阳光下明媚的笑容,暗夜里隐忍的啜泣。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只有母语,才有这样的魅力和魄力,承担和覆盖。日升月落,春秋代序;昼夜不舍的流水,远古沉默的荒野;鹰击呼啸着射向天空,羊群蠕动成地上的云团;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有怎样的哀怨,一声自喉咙迸发的呐喊有怎样的愤懑。一切,都被母语捕捉和绾结,表达和诉说。

我骄傲于自己母语的强大生命力,五千年的漫长历史,灾祸连绵,兵燹不绝,而一个个方块汉字,就是一块块砖石,当它们排列衔接时看,便仿佛垒砌了一个广阔而坚固的壁垒,牢牢守卫了一种古老的文化,庇护了一代代呼吸沐浴着它的气息的亿兆的灵魂。

童年在农村度过,记事不久的年龄,有一年夏天,大人在睡午觉,我独自走出屋门到外面玩,追着一只蹦蹦跳跳的兔子,不小心走远了,一直走进村外一片茂密的树林中,迷路了,害怕得大哭。但四周没人听到,只好在林子里乱走。过了好久,终于从树干的缝隙间,望见了村头一户人家的屋檐。

一颗悬空的心倏的落地了。

对于长期漂泊在外的人,母语熟悉的音调,带给他的正应该是这样的一种返归家园之感,一个汉语的子民,寄居他乡,母语便是故乡的方言土语;置身异国,母语便是方块的中文汉字。官秩加身应谬得,乡音到耳是真归,故乡的语言,母语的最为具体直观的形式,甚至关联到了存在的确凿感。

因为时时相与,反而熟视无睹,就像对于一尾悠然游弋的鱼儿,水的环抱和裹挟是自然而然的,不需要去意识和诘问的,但一当因某种缘故离开了那个环境,就会感受到置身盛夏沙漠中般的窒息。被拘禁于全然陌生的语言中,一个人也仿佛涸辙之鲋,最渴望母语的濡沫,那亲切的音节声调,是一股直透心底的清凉水流。

每一种语言的子民们,在自己的母语的河流中,泅渡,游憩,俯仰,沉醉,吟咏,创造出灿烂的文化,并经由翻译传播,成为说着不同语言的人们共同的精神财富。以诗歌为证,《鲁拜集》中波斯大诗人伽亚谟及时行乐的咏叹,和《古诗十九首》里汉代中国人生命短暂的感喟,贯穿了相通的哲学追问;中世纪的意大利,彼特拉克对心上人劳拉的十四行诗倾诉,和晚唐洛阳城里,李商隐写给不知名恋人的无题七律,或者隽永清晰,或者宛转迷离,各有一种入骨的缠绵,让不同的语言彼此尊重,在交流中使各自的美质得到彰显和分享。

热爱来自母亲的舌尖上的声音,应该被视为是一个人的职责,他的伦理的基点,他可以走向天高地阔,但母语是他的出发地,是他不断向前伸延的生命坐标轴线上,那一处不变的原点。

(原载《光明日报》,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中引用英语mother tongue,是为了引出妈妈的舌头这一形象说法,强调母语的温馨可亲。
B.作者用羽毛上的光色一样的波动青瓷上的釉彩一般的韵味来形容母语的微妙和玄奥,是说母语宜于意会,难以言传。
C.文中引用阿里巴巴的故事,旨在说明封存在语言中的文化基因如珠宝般珍贵。
D.文中列举“昼夜不舍的流水”“亘古沉默的荒野”“一颗从眼角滑落的泪珠”等意象,意在说明,只有用母语才能准确言说它们的内在情韵。
E.文章融记叙、议论、抒情为一体,引经据典,华美而不失厚重,有较深的文化意蕴。
【小题2】作者回忆童年迷路的经历,在文中有什么作用?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的文字。
【小题4】作者深情地诠释了母语的多重意义,请结合全文加以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故都的秋
郁达夫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
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浑浑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不逢北国之秋,已将近十余年了。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在北平即使不出门去吧,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或在破壁腰中,静对着像喇叭似的牵牛花(朝荣)的蓝朵,自然而然地也能够感觉到十分的秋意。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使作陪衬。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缀。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还有秋雨哩,北方的秋雨,也似乎比南方的下得奇,下得有味,下得更像样。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唉,天可真凉了-----”(这了字念得很高,拖得很长。)
“可不是吗?一层秋雨一层凉啦!”
北方人念阵字,总老像是层字,平平仄仄起来,这念错的歧韵,倒来得正好。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 Days。
南国之秋,当然也是有它的特异的地方的,譬如廿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比起北国的秋来,正像是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
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有删减)
【小题1】第一段中的画线句有什么作用?
【小题2】作者选取了哪些平常景物来描写故都的秋?这些景物描写融入了作者怎样的深沉情感?请结合全文分析。
【小题3】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牵牛花“以蓝色或白色者为最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者最下”,是因蓝白色为冷色,与作者闲适而稍显悲凉的心态最相吻合,也从视觉效果上突出了北国秋的特点。
B.这篇作品在句式的选择上,作者多用短句,但长短相间;多用整句(尤其多用排比),但整散结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既清新典雅、又洒脱酣畅的风格。
C.本文在表达方面,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表达方式交替出现,同时又运用了对比、比喻、排比、夸张等手法,这一切都是为了突出故都的秋的“清”“静”“悲凉”。
D.这篇散文带有作者鲜明的自叙性质,读者能看到一幅幅感伤、忧郁而又秀丽隽永的情景交融的画面,以及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社会里的苦闷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