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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窍门
[前苏联]左琴科
现在住旅馆可真难哪,这是谁都知道的事。
我一到了南方,立即就深有感触。
一下轮船,我就快步直奔旅馆。旅馆的守门人对我说:“现在的旅客可真奇怪,一下轮船,就都朝我们这儿奔,可是我们这里已没有闲房间了,全都客满。”
没有别的办法,我只好耍个花招,再碰碰运气吧。离开旅馆,我一边走一边琢磨法子。
我手里拿着两件东西:一件是普通的提篮,另一件确实是个挺漂亮的钢板手提箱——其实就是个三合板箱子。
我把提篮暂存在卖报人那儿,然后把身上穿的那件从外国进口的大衣反穿了起来,大衣的方格里子就成为大衣面。我又把便帽低低地压在鼻梁上,买了支雪茄烟叼在嘴上。我就这么个打扮,提着那只出口的钢板手提箱,大模大样地再次闯进了那家旅馆。守门人对我说:“先生!您不用进去了,里面没有空房间。”
我没理他,走近一个服务员的眼前,操起半通不通的外国话说:“一个、房间的、有?”
服务员自言自语地说:“我的上帝啊!外国佬来啦!”
接着,他也用半通不通的外国话回答说:“是,是的,一个、房子的、可以的、有,有。请,请。我这就给您腾房间,尽可能找个好房间,臭虫少一些的。”表面上我装得神气十足,其实两条腿却在哆嗦着。
这个服务员挺爱扯外国话,于是他又问:“对不起,先生!请原谅。您是德国人,还是别的哪国人呢?”
我心中暗想:真糟糕,万一这个服务员懂德国话可咋办呢?于是,我对他说:“我是西班牙。一个、房间的、明白吗?你的。西班牙,西班牙的。”啊哈,这一下这个服务员可惊呆了。
“我的上帝呀!是来了个西班牙人!请您等一等,当然,我已经明白,方才您说的是西班牙,西班牙人。”
显然,他说话时,身子在发抖。我的手一直在哆嗦,他的手也在打战。我们两个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在不停地发抖。
这时,我用似通非通的西班牙语对他说:“对的,对的。请您把我的箱子送到我的房间去,其他以后再说。”
服务员回答说:“好,好的。不用您嘱咐。”
一点也没有错,这个服务员想赚钱的劲头来了。他又问道:“先生,您付什么钱呢?是给外国钱,还是给我们的钱?”
为了让我明白他的意思,他用手指头比划着杠杠和圆圈。
我心中嘀咕着:我可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真讨厌,快点提箱子算了。
我一心想弄一个房间,其他的什么也顾不上了。
服务员用手提箱子,由于殷勤过分,用力太猛,箱子盖啪的一声绷开了。
箱子一打开,里边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掉了出来:破衬衫、短裤衩、“吉尔”牌肥皂,还有其他的国货。
服务员一看,脸都气白了。他立即明白是上了当,气呼呼地说:“啊,好你个西班牙流氓,快点拿出证件来!”
“我不明白,”我尴尬地说,“要是没有房间的话,我就走。”
“您看!”服务员对守门人说,“他竟然冒充外国人混进来!”
这时,我真想快点溜走,可是,守门人反倒说:“哎,我说同志,请到这边来,您甭害怕。您真是急等着要房间吗?”
“我是刚下船的,有些晕船,这会儿连站都站不稳当。请您行个好,快给我弄个房间,我好躺下歇歇。我可以多给你们点钱!”我哀求着说。
“我们是不受贿的。如果您真是急着要房间,我可以给您找一个,也不用什么酬谢。”服务员说,“只不过这个房间没有钥匙。房间锁着,钥匙弄丢了。您得再付十五卢布给钳工,让他给您打开房门,再从旧钥匙中找一把配上。”
我乖乖地付了钱,算是弄到了一个房间。
到了晚上,隔壁旅客告诉我说,这个房间的钥匙根本没有丢,不过让他们敲去了十五卢布竹杠而已,那位旅客为自己房间的钥匙付了十卢布。我因冒充西班牙人,又被他们多弄去五卢布。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挺知足的,因为到底有房间住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1年第23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虽然被敲诈了十五个卢布,但“我”还是“挺知足”的,既表达了一种“我”的宽慰和无奈,也以自嘲的口吻表达了对丑恶现象的不满。
B.文章以“我”的口吻叙述故事,第一人称的视角叙述故事,让故事显得更为真实。
C.文章用夸张的细节,如服务员和伪装成外国人的“我”交谈时,“身子在发抖”,“我”的手在“哆嗦”,凸显讽刺的特色。
D.文中的服务员发现真相,欲赶“我”出去,守门人却让“我”留了下来,同是唯利是图,守门人显得稍微仁慈一点。
【小题2】小说的标题“窍门”有何深刻内涵?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情节安排上有何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5-21 02: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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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文学类文本阅读

杨小凡
王加法进入教室,就感觉到同学们眼光的异样。
他下意识地放低目光,瞬间有一种不敢面对的恐惧感,后背也紧了几下,而且有些发凉的感觉。他快速地走到放着自己名字的桌子前,坐下,掏出教材,才长长地从鼻子里出口气。
但他还是感觉有些心虚,这缘于他上次课的请假。听说,同学们一次捐了六十多万,而他却没有参加,更没有捐款。这样想来,他就觉得别的同学会不会以为他王加法怕捐款才请的假。
班主任赵燕美走上了讲台,她简单地讲了此次课程要注意的问题。她讲完后,王加法就站起来说,“赵老师,上次去青海我请假了,这是我补捐的!”赵燕美望着他手里的那沓钱,笑着说,“上次活动已经结束了,下次吧!”有几个同学就小声地笑起来。王加法的脸腾一下红了,他觉得班里的同学认为他在作秀。于是,他脱口而出,“那好吧,我自己去云南支教半个月,把对孩子们的欠缺补回来!”
同学们很吃惊,没想到王加法有这个想法;王加法自己也很吃惊,这种想法是突然冒出来的,他自己以前从没有想过。这时,班里响起一阵掌声。
课程结束后的第三天,王加法就起程去了贵州。前两天他一直在网上查,最终确定选择毕节市黔西县雨垛镇紧口坡小学。王加法下了飞机,直接乘大巴上贵遵高速,再走贵毕高速,下了高速,到达黔西县的时候,天已经黑下来了。
他找了一家小宾馆住下,洗了脸,就到街上去找吃饭的地方。他实在觉得无聊,就刷起微博来。第一个看到的就是程琳的问话:加法,你真去贵州了!王加法一边继续刷,一边庆幸自己真来了,如果不来贵州肯定会被那些人耻笑的。
第二天一早,他就到汽车站搭上一辆去雨垛镇的破中巴车。出县城不久就进入了坑坑洼洼的石子路。车子进入平坦地段,就见到每隔一段都会有一个标语,比如“少生孩子多养猪”“没有女孩,就没有男孩”“要致富,少生孩子是条路。”王加法看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晚饭是在周支书家吃的。吃过晚饭,周支书领着王加法到村外的小学去。学校在村外两里多路的一个平坡上。说是学校,其实就一个两层小木楼。木楼没有电,支书才点着蜡烛。烛光下,木楼显得更破,让人觉得随时都有倒塌下来的危险。下面是两间教室,楼上也是两间,通过摇摇晃晃的梯子爬上去,见上面和下面一样是很矮很旧的几张小桌子和几张长板凳。在二楼的窗前站定,周支书终于开口了,他很高兴地说,“王老师,你来了真好。这里的老师去城里看病快二十天了,娃儿们天天在这里疯玩!”接着,他介绍说,这里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共有21个学生,却只有一个老师。平时,二三年级一个课堂,四五年级一个课堂,一年级单独上。
这里的条件是艰苦的,信息是闭塞的,可这里的教学生活给王加法带来从没有过的快乐。孩子们对知识是那样渴望,对他是那样信任。从他们纯真的眼神里,王加法觉得自己变了。在与孩子们的相处中,他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一个被教育者,孩子们教会了他怎么安守宁静的生活,怎么才有一个快乐的心态。
王加法本来计划半个月就要走的。可去县城住院的苗老师还要一个周才能回来。
看着周支书和孩子们挽留的眼神,王加法就留了下来。这些天夜里,他想了很多,也改变了许多想法,可他最迫切的愿望是尽快离开这里。班上同学一个打火机的钱就足够全校一年的费用,他要到北京帮助这些孩子募到一笔钱和一些必须品,然后再送回到这里。每当睡不着的时候,他就打开手机,翻看自己拍下的那一百多幅照片,回想孩子们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
苗老师终于回到了紧口坡。王加法决定第二天就走。临行前一天,他跟周支书和苗老师说,明天一早就出发,赶在孩子们来上课前。因为,他实在不忍看到孩子们与他分别的场景。那天晚上,周支书弄来了一瓶烧酒,一定要陪王加法喝几杯。王加法喝得有些多,提出明天一早就让周支书送他到镇子上,一定要赶到孩子们上学之前。
周支书很动情,眼睛潮湿地点着头。
太阳还没露脸,山道上湿漉漉的,不时有鸟儿飞鸣着掠过。
这是唯一通往山外的路,这条路连接着山里人的多少梦想啊!王加法坐在周支书的摩托车上,有些悲壮,有些难过。
(选自《当代》2014年第4期之《总裁班》,有删改)
【注】文中的王加法是一名律师,他抱着“与精英成为同学”以拓展自己业务的目的,贷款报名,参加了号称“总裁班”的一个所谓的研修班,成为那些企业总裁或政府官员的同学,当然,也成了班上最没钱、没地位的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王加法的脸腾一下红了”,既写出了王加法内心的窘迫,也表现了他经济状况不如别人而在内心产生的敏感,交代了他在班集体遭到孤立的处境。
B.文中写王加法赴雨垛镇的路上看到的计划生育宣传标语,只暗示了当地经济上的落后。
C.小说结尾写王加法“有些悲壮,有些难过”,“悲壮”是因为历尽艰难做了自认为有意义的事,难过是因为对山里孩子的牵挂。
D.小说成功地表现了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巨大影响。贵州山村贫穷落后的面貌触动了王加法的心灵,也影响和改变了王加法的行为和性格。
E. 小说通过写主人公王加法的一次人生历练来反映社会现实,又细致地描写了人物的语言、动作、神态和心理,引发人们对社会、人生等方面的思考。
【小题2】王加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补”为题,是出于哪些方面的思考?请结合现实生活,从文章主题、情节安排、人物形象塑造三个方面,任选一方面加以探究。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壮士   
周海亮
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想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雅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极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选自《小说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他”第一次抢跑的描写,表现了他的焦虑和紧张;而教练反复叮嘱客观上更增加了他的压力,暗示了他必然面临的悲剧结局。
B.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那根红线”,“他”不惜一切手段想要得到,最终却只能通过犯规方式来不光彩地获得,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撼。
C.小说大量运用短句,构成短小的段落,节奏感极强,既符合比赛这种激烈的场景,又暗合人物矛盾重重的心里活动,富有表现力。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内涵蕴藉,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感动着读者的心,小说中人物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当,但却会引起读者的同情。
【小题2】小说插叙“他”出征前发生在家里的这一段情节,有什么用意?请简要分析。
【小题3】在“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对此,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谎言

高沧海

一切要从夏至的丈夫说起。夏至的丈夫是一名生意人,足迹遍布全国各地,在四十七岁又零十天的一个黄昏,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客死他乡。

噩运当头,夏至第一个接到了消息。就在那天黄昏还早些时候,丈夫还和夏至通过电话,他说平安抵达,莫念。她则告诉他,妈才吃了一碗大米粥,还吃了一块甜瓜,现在正在看动画片,安静安详,勿念。

妈是丈夫的妈,早年丧夫,只守着这一个独子。老来瘫痪在床,全凭夏至照料。

夏至悲痛震惊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瞒住这可怜的老太太,这能要了她的命。

托了借口,处理完丈夫的身后事,夏至回家来。

夏至的样子憔悴且衣裳显宽,摇摇晃晃,精神恍惚,老太太十分诧异,你这是怎么了?

夏至抱住老太太,好一番号啕大哭。她说,妈,你那好儿子,不要我了!

夏至哭哭啼啼,时至今日,她也不再瞒老太太了,她这几天就是在交涉这件事。她已被老太太的儿子无情地抛弃了,嫌她年纪大了,不好看了,老太太的儿子在外面又重新有了一个家,重新有了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至少比他年轻二十岁。

老太太激动地拍着床板,畜生,畜生!

老太太说,你给那个畜生打电话,让他来见我!

换号了,打不通。

你去他那里闹!

说是在上海,也有说在北京,隔这样远,哪里找他去。

老太太问夏至,姑娘,这么说,他真不要媳妇了?夏至点头。他也真不要妈了?夏至再点头。

老太太哭着说,畜生啊,白眼狼啊!

夏至轻轻拍着老太太的背,妈,你放心,还有我呢,你永远是我妈。

老太太说,权当我没养儿子了,丢人现眼!

我去看望夏至。

夏至住在一个叫兰陵的地方。兰陵是我可以想到的最美的城市,那里有一座国家公园,从夏至的门前伸展一条柳阴大道,一直通向兰陵国家公园的北门。

夏至撩开门上的珠帘子,她转头向屋里喊,妈,我同学来了。

桌上是一篮洗好的甜瓜,翠玉似的,老太太坐在床上招呼说,同学,你吃,你吃。

夏至说,老太太喜欢吃甜瓜,便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喜欢吃。她声音也不悄悄,也不怕老太太听见。说完了笑,我便接了甜瓜,不客气地吃了。

老太太目不转睛地看我,我说,好吃,好吃。

老太太笑了。

老太太说,同学,你也不是外人,你认识的人里有合适的青年,介绍给夏至啊。

夏至说,妈,说哪里去了呀。

老太太说,我老太婆年岁大了,指不定哪天就咔嚓了事,我那个儿子不顶事,就当废了没了,你说,不找一个人,夏至多孤单。

夏至说,妈,跟您说多少回了,哪天您老人家老了,不在了,差不多我也就退休了,我就回郑州老家。

夏至说她的老父老母住在郑州的郊区,小桥流水,有一大片田地,她将来可以帮着他们种菜种瓜,栽树栽花。

老太太让夏至带我去公园玩,她正好也要自个儿眯困一会儿小觉。

夏至说她早上六点半起床,去小区对过儿早点摊上来一碗热豆浆,她可以吃下四根老油条。八点十分她出门上班,老太太床边伸手可及的木桌上,纱罩下有一碗豆浆,两根老油条,或者两个小素包,那是夏至给她捎带回来的早餐。

中午十二点,夏至回家吃饭,路上也会捎点小菜回来。白天家里雇了一位帮忙的老阿姨。蒸屉里热着馒头,馒头要暄腾腾地热着才会有麦子的味道,老太太总是这样说。傍晚,老阿姨拾掇好了,老太太有时倚靠在床上,也捏花边水饺,数算着时间,一锅水坐在炉上咕嘟咕嘟开花时,正好夏至到家。这边洗手擦脸的工夫,一群小白鹅已出锅,挨挨挤挤。

老阿姨这时告辞。老太太眼巴巴瞅着,夏至正吃着,牙齿一紧,吐出一粒花生仁,老太太开心地笑了,她说,祝我姑娘事事如意,早早遇上一位好青年呀!

我说,这件事,就不怕不小心穿了帮,被老太太看穿?

夏至说,老太太年纪越大,也是稀里糊涂了。

我说,夏至,节哀顺变,别苦了自己,真心祝福你,遇上合适的就嫁了吧。

夏至摇头,她说,忘不了他。以后再说吧。

我与夏至坐在一起,她憧憬着向日葵花开,或许她自己也就相信了郑州的乡下一说。

而我从一开始就知道,哪里有什么老父老母,哪里有什么郑州的乡下,哪里有什么一大片田地,我的同学夏至,自小就父母双亡。

(选自《天池》)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的开头采用开门见山的方式,直接写夏至的丈夫去世,这样就把小说的矛盾揭示出来——夏至和婆婆怎么生活。
B.“夏至悲痛震惊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一定要瞒住这可怜的老太太,这能要了她的命”,这第一反应表现了夏至的善良。
C.文章采用第三人称叙述,这是全知全能的视角,可以灵活地设置情节。中间插入“我”这个角色,我就是作者本人。
D.本文情节清晰,语言简洁,用平凡的语言叙述了一个平凡的故事,但是就是这平凡的故事反映了中华儿女的不平凡。
【小题2】生活中“谎言”不让人喜欢,小说却以“谎言”为标题,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3】小说在情节构思上有何特点?请结合文章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流泪的故事
胡平
我的妻子爱珍是在冬天去世的,她患有白血病,只在医院里捱过了短短的三个星期。
我送她回家后过了最后一个元旦,她收拾屋子,整理衣物,指给我看放证券和身份证的地方,还带走了自己所有的照片。后来她把手袋拿在手里,要和女儿分手了,一岁半的雯雯吃惊地抬起头望着母亲问:“妈妈,你要到哪去?
“我的心肝,我的宝贝。”爱珍跪在地上,把女儿拢住,“再跟妈妈亲亲,妈妈要出国。”
她们母女俩脸贴着脸,爱珍的脸颊上留下两行泪水。
坐进出租车里,妻子便号啕大哭起来,身子在车座上匍匐、滑动,我一面吩咐司机开车,一面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嘴里喊着她的名字,等待她从绝望中清醒过来。
二十多天后,从“海外”寄来了她的第一封家书,信封上贴着邮票,不加邮戳,只有背面注有日期,我按照这个日期把信拆开念给我们的雯雯听。
“心爱的宝贝儿,我的小雯雯,你想妈妈了吗?妈妈也想雯雯,毎天都想,妈妈是在国外给雯雯写信,还要过好长时间才能回家。我不在的时候,雯雯听爸爸的话了吗?
最后一句是:“妈妈抱雯雯。”
这些信整整齐齐地包在一方弥漫着爱珍常用的栀子花香水气息的手帕里,共有十七封,每隔几个星期我们就可以“收到”其中的一封。信里爱珍交待我们按季节换衣服根据需要补充营养等等。读着它们,我的眼眶总是一阵阵地发潮。
当孩子想妈妈想得厉害时,爱珍的温柔话语和口吻往往能使雯雯安安静静地坐上半个小时。逐渐地,我和孩子一样产生了幻觉,感到妻子果真是远在日本,并且习惯了等候她的来信。
第九封信,爱珍劝我考虑为雯雯找一个妈妈,一个能够代替她的人。“你再结一次婚,我也是你的妻子。”她写道。
一年之后,有人介绍我认识了现在的妻子雅丽,她离过婚,气质和相貌上都与爱珍有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她从未生育,而且对孩子毫无经验。我喜欢她的天真活泼,唯有这种性格能够冲淡一直笼罩在我心头的阴影。我和她谈了雯雯的情况,还有她母亲的遗愿。
“我想试试看。”雅丽轻松地回答,“你领我去见见她,看她是不是喜欢我。”
我却深怀疑虑,斟酌再三。
四月底,我给雯雯念了她妈妈写来的最后一封信,拿出这封信的时间距离上一封信相隔了六个月之久。
亲爱的小乖乖: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妈妈的学习巳经结束了,就要回国了,我又可以见到你爸爸和我的宝贝儿了!你高兴吗?这么长时间了,雯雯都快让妈妈认不出来了吧?你还能认出妈妈吗?……我注意雯雯的表情,使我忐忑不安的是,她仍然在专心一意地为狗熊洗澡,仿佛什么也没有听到。
我欲言又止,忽然想起雯雯已经快三岁了,她渐渐地懂事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初夏,到处弥漫着栀子花的芬芳,我陪着雅丽来到家里。
雯雯呆呆地盯着雅丽,尚在犹豫。谢天谢地,雅丽放下皮箱,迅速来到床边,拢住雯雯好孩子,不认识我了?”
雯雯脸上的表情由惊愕转向恐惧,我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幕。接着……发生了一件我们没有预料到的事。孩子丢下画报,放声大哭起来,哭得满面通红,她用小手拼命地捶打着雅丽的肩膀,终于喊出声来:“你为什么那么久才回来呀!
雅丽把她抱在怀里,孩子的胳膊紧紧揽住她的脖子,全身几乎痉挛。雅丽看了看我,眼睛里充满了泪水。
“宝贝儿……”她亲着孩子的脸颊说,“妈妈再也不走了。”
这一切都是孩子的母亲一年前挣扎在病床上为我们安排的。
(摘编自《语文世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爱珍的信包在她常用的栀子花香味手帕里,为安排雅丽在有栀子花香的季节首次见雯雯做好了铺垫,促使雯雯对雅丽产生亲近感。
B.在“我”为雯雯读最后一封信时,雯雯仍在专心一意地为狗熊洗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是因为在雯雯心中对母亲的情感已淡化。
C.雅丽抱住雯雯时,“孩子的胳膊紧紧揽住她的脖子,全身几乎痉挛”,细腻地表现出孩子对妈妈的思念和担心妈妈再次离开的恐惧。
D.出色的小说往往以小见大,病中的妻子在人生的最后时光里心思细腻地为女儿与丈夫安排了美好未来表现了母爱的温暖与伟大。
【小题2】小说在刻画爱珍的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标题是“流泪的故事”,有人认为小说的题目若为“妻子的心”更好,你认为哪个标题合适?请结合全文简述。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一件绿绸衬衣

(德)海因里希·伯尔

我完全按照人家告诉我的那样行事,没有敲门就推门走进屋去。可是,当我突然见到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站在我面前时,我吃了一惊。她那脸上有着一种难得见到的东西:美妙的色泽,健康,安详,自信。

她的眼睛的神色是冷漠的。她站在桌子旁摘菜,身边放着一个还有吃剩的蛋糕的盘子,一只大胖猫正在蛋糕上闻来闻去。屋子又矮又窄,空气混浊,还有一股油腥味。我的畏缩目光在蛋糕、猫和女人健康的脸之间来回转个不停,喉咙里有一种呛人的①苦涩味,喳得我很难受。

“什么事?”她问,眼睛抬也不抬。

我用颤抖的双手打开手提包拉锁,这时脑袋碰到了低矮的门框,最后取出了我的东西:一件衬衣。

“一件衬衣,”我沙哑地说,“我想……也许…一件衬衣。”

“我丈夫的衬衣足够穿十年的!”她说完这话像是出于偶然地抬起眼睛,死死地盯着那件窸窸窣窣的柔软的绿衬衣,我看到她眼睛里突然闪现一种无法克制的欲望,心想这事已十拿九稳了。她连手也不擦一擦,就抓起衬衣,提溜着衬衣的肩部,翻来覆去观察每一道接缝,然后含糊不清地嘟哝了一声。

我不耐烦地内心不安地看着她又去继续把洋白菜弄干净,走到灶旁掀起一口咝咝作响的锅的盖子。一股香喷喷的热油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此时那只猫已在蛋糕上嗅了老半天,显然觉得它还不够新鲜好吃,便懒洋洋地一跳,以优美的姿态跳到椅子上,再从椅子上跳到地上,一溜烟地从我身边窜出门去。

油在沸腾,我相信听到了猪油块在盖着盖儿的锅里劈劈啪啪的蹦跳声,因为这时一段遥远往事的回忆告诉我,那是猪油,这个锅里正在炼猪油。女人继续在削洋白菜。有个地方,一头母牛在哞哞低叫,一辆手推车发出嘠吱嘠吱的声响,而我一直还站在门口,我的衬衣在肮脏的椅子靠背上晃悠,我那心爱的柔软的绿绸衬衣,对它的柔软我曾向往了七年之久……

我觉得犹如站在烧得通红的炉箅子上,而沉默使我憋得透不过气来,难受得要命。蛋糕上此时己满是黑压压一片懒洋洋的苍蝇,饥饿和恶心,极其难受的恶心,合成一种呛人的苦涩味,把我的喉咙噎住了。我开始冒汗。

我终于犹豫不决地伸手去拿衬衣。“您,”我说,声音比方才更嘶哑了,“您……不想要?”

“您要换什么?”她连眼睛也不抬地冷冷地问。她那灵巧的手指已把洋白菜摘干净,把菜叶收进一个漏勺,用水冲洗,然后又掀起那个正在炼油的锅的盖子,把菜叶倒了进去。那令人垂涎欲滴的咝咝声使我又想起往事,好像已过去一千年的往事,而我才只有二十八岁……

“喂,您要换什么?”现在她更加不耐烦地问。

可我不是商人,不,虽然我光顾过从格里内角到克拉斯诺达尔的所有黑市。

我张口结舌:“猪油……面包……也许面粉,我想……”

这时她第一次抬起她那冷漠的蓝眼睛,冷冷地看着我,在这一刹那,我知道自己完了……今后我将永远不会再知道猪油的味道了,猪油对我将永远只是一阵令人痛苦的气味回忆……我对一切都无动于衷,她的目光击中了我,洞穿了我,现在我内心空空……

她哑然失笑。“衬衣,”她以讥笑的口吻喊道,“我能用几张面包票去换衬衣。”

我从椅子上夺过衬衣,把它系在这个大喊大叫的女人的脖子上,把她像一只淹死的猫一样吊在那黑沉沉的巨大的耶稣受难像下面的钉子上,这像就挂在她头顶上的黄粉墙上……不过,我只是在想象中这样做。实际上,我抓起我的衬衣团成一团,又把它塞进手提包,然后转身向门口走去。

那只猫正蹲在过道里津津有味地舔食一盘牛奶,当我走过它身旁时,它抬起头点了点,似乎要跟我打招呼,并且安慰我,在它那双模模糊糊的绿眼睛里流露出一点人性,一点无法形容的人性……可是,人家告诉过我,我要有耐心,因此我觉得应当再试一试。先是为了回避那明朗得令人感到压抑的天空,我跑到一处不知什么地方,在奇形怪状的苹果树下越过臭水坑和啄食的鸡群,来到不远的一座古老椴树浓荫匝地的较大的农家院落。一定是喉咙里的②苦涩味模糊了我的眼睛,我直到最后一分钟才看到一个身材粗壮的农村小伙子坐在房前长凳上,向两匹正在吃食的马说着亲热的言语。当他见到我的时候,就笑着从一扇打开的窗子向屋里喊道:“妈,第十八号来了。”说罢他非常开心地拍拍自己的大腿,往烟斗里装起烟丝来,屋里回答他笑声的是一声响亮的咕咕声,一个脸膛棕红、精神饱满的女人在窗框里闪现了一秒钟,她的面孔像一块油亮亮的煎饼。我马上转过身去,经过水坑、鸡群和嘠嘠喊叫的鹅群向后奔去。我像疯了似的跑得飞快,手提包紧紧地央在臂下。当我又到达村中道路时,这才放慢脚步,从半小时前登上的山上又走下去。

当我重又见到我脚下那条两边长着可爱树木的亲切的灰色蛇形公路时,松了一口气。我的脉搏跳得更平稳了,当我坐在那条多石、荒芜、霉味弥漫的村中道路通向阳关大道的岔道口时,苦涩味减轻了。

我大汗淋漓。

蓦地,我莞尔一笑,点燃我的烟斗,从身上扯下又脏又旧、被汗水浸透的衬衣,迅速穿上凉爽柔软的绸衣,一股舒适的感觉油然而生,流过我的全身,于是一切苦涩味全都化为乌有,从我身上消失了。我在公路上重新向火车站方向走去,内心深处升起一种憧憬,渴望见到城市贫困丑陋的面貌,因为在这张变得难看的面孔后面,我还常常看到困难中的人性。

(注)①文章背景说明:二战中德国城市受到巨大破坏,战后许多市民到相对破坏较小的农村以物换物,换取生活必需品。②法国北海岸一个地方。③苏联北高加索一城市。
【小题1】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1)她那脸上有着一种难得见到的东西:美妙的色泽,健康,安详,自信。:
(2)我从椅子上夺过衬衣,把它系在这个大喊大叫的女人的脖子上,把她像一只淹死的猫一样吊在那黑沉沉的巨大的耶稣受难像下面的钉子上,这像就挂在她头顶上的黄粉墙上……,
【小题2】分析文中两处加点词语“苦涩味”产生的原因。
①苦涩味____________________
②苦涩味:____________________
【小题3】小说后来又写了“我”的第二次尝试以衬衣换食物的经历,有什么作用?
【小题4】小说安排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请分析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