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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课文,依据自己的理解,选出下列表述不符合文章内容的一项(  )
A.和“高树多悲风”的“树”的“饱满”形象不同,“秋月照层岭,寒风扫高木”中的“木”具备秋风落叶的形象,诗句意境更加空阔清冷。
B.敏感而有修养的诗人们能认识并交织组合语言形象中潜在的力量,形成丰富多彩的诗歌语言,能够说明“木”何以具有暗示性的艺术特征。
C.相较于“树”暗示的颜色而言,“木”就显得有些枯黄和干燥,于是,“木叶”就自然而然也具有了这个特点,能给人带来疏朗的清秋的气息。
D.“柔条纷冉冉,落叶何翩翩”中的“落叶”形象和“木叶”不同,它没有干燥、微黄、疏朗的秋季的特点,它饱含着水分且较繁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选择题 更新时间:2019-12-10 07: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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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北京,南京
侯发山
老歪这两天特兴奋,以至于晚上都睡不着,鏊子上烙油馍似的在床上翻来覆去。
是啊,这事换到谁身上都淡定不了。两个孩子都在电话里说,说他一辈子没出过门,趁着现在还能走动,让他到城里逛一逛,转一转,开开眼界,见见世面,想住了就住下来。老歪到过最远的地方是镇上,赶集时去一趟,县城都没有去过。两个孩子像是商量好似的,说这几天就把车票给快递过来,让他做好准备。
村里人说,老歪该享清福了。老伴走的时候,两个孩子还小,儿子六岁,女儿三岁。当时,亲戚朋友都劝老歪再找一个,说孩子没妈不行。老歪那时还是小歪,挺倔的,说啥也不找。他说,有了后妈,不一定是孩子的福气。就这样,他既当爹又当妈,一把屎一把泪地把两个孩子拉扯大,供他们上大学。两个孩子也算争气,学业完成后都留在了城里。唯一遗憾的是,两个孩子不在一个地方,儿子在北京,女儿在南京。
两个孩子还算孝顺,没少给他打钱,没少给他寄东西,电话里也没少说话。他们刚参加工作那会儿,也曾邀请老歪到城里去,尽管老歪也特想去,却一直没有成行,他怕给孩子们增加负担,现在不一样了,都有房子了,都成家了,该去看看他们。这次邀请他进城,也就是在前几天的电话里说的。
就这样,老歪睡不着了。
北京?还是南京?这几天,村里人见了老歪,都会这样问他。不少人给他出主意,有的建议他去北京,说北京有毛主席纪念堂,有天安门城楼;有的建议他去南京,说南京有中山陵,有雨花台。
老歪呢,咧着嘴嘿嘿直乐。说实话,他也没决定好到底是上北京还是下南京。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说寄车票都寄车票,说不寄都不寄。
儿子在北京上班,房子买在了河北,每天上班要提前三个小时。唉,上个班就这么远,也真难为儿子了。儿子是去年结的婚,媳妇是日本闺女。他们举行的是集体婚礼,单位操办的。恰好老歪当时刚参加过本村的一个葬礼,按农村阴阳先生的说法,不宜再去参加婚礼,就没有去。他们也没回来过。也就是说,到目前为止,老歪没见过媳妇的面,不能说没见过——儿子给老歪买了个智能手机,在手机里见过,还给他拜过年呢,叽里咕噜的,像是鸟语。儿子说那是问候老爸新年好的。老歪想等到孙子出生后再过去,视频了几次也没见媳妇的肚子大起来,老歪也不好意思问儿子,当然,更不好意思问媳妇了。儿子似乎知道老歪的心思,在上次的电话里却轻松地说,他们不打算要孩子了!这还了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得去好好数落数落儿子。
这边牵挂着儿子,那边女儿也连着心。女儿在南京上的大学,女婿是她大学期间就认识的。今年五一结的婚,女婿是南京一家企业的老板。哼,老板有啥了不起,收破烂的也叫老板——去年村里来了个收破烂的,临走给了老歪一张名片,名片上写着“回收公司总经理”。女儿是旅游结的婚。老歪见过相片,女婿是个秃顶,年龄也不小了,似乎比老歪小不了多少,女儿说他是二婚。可能因为这个原因,女儿一直没把女婿领回来过。这个女婿是苏州人,说话也听不懂。女儿说,这个老板带来两个孩子,她自己不打算再要了。啧啧,女儿真傻,没有一个亲生的会中?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儿子指靠不了,还得依靠女儿呢。女儿过不好,也是自己的一块心病。
到底是去北京还是南京?去北京,女儿不高兴,去南京,儿子不高兴。有了,谁的票到的早去谁那里!主意一定,老歪才想起收拾自己,去镇里洗了澡,破天荒请人搓了搓背,理了理发,刮了刮脸,还拿出新衣服让邻居家的媳妇给熨烫了一下。
过了一天,老歪收到了一个快递员送来的两个快递——两张卧铺车票——一张去南京的,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的车次居然是同一天时间!
快递员的到来早已把左邻右舍吸引过来了,他们相互传递着火车票,眼里写满了羡慕,还一边取笑老歪:你不会分身术,看你这次去哪里!
当天晚上,老歪捧着妻子的相片喃喃自语:我实指望到时带上你去城里逛一逛,现在不可能了。我决定了,哪儿也不去,就在家守着你。说罢,老歪那沟壑纵横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去南京的车票是儿子寄来的。去北京的车票是女儿寄来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接到儿女都要他进城的电话后,老歪左右为难,左邻右舍羡慕不已并为之出谋划策,意在表现老歪的人际关系很好,很受大家爱戴。
B.老歪最后决定哪里都不去,就在家守着妻子的照片,表现出老人孤寂的晚景和内心的失望痛楚,读来让人心酸。
C.老歪的儿女都在大城市安了家,生活幸福,却对老父亲不闻不问,反映出当代部分青年不懂感恩,不遵孝道的社会现实。
D.文章运用补叙来介绍老歪独自一人拉扯孩子的艰难情形,与下文儿女的不孝形成对照,很好地表现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小说中老歪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很有特色,小说这样处理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数学鬼才佩雷尔曼
1966年,佩雷尔曼出生于苏联的一个犹太人家庭,他的母亲是大学里的数学教师,母亲总是把自己头脑中的正确世界当作真实的世界告诉年幼的佩雷尔曼。
也是由于看到佩雷尔曼执着的个性,鲁克辛作为一名数学竞赛的教练,从来不用担心佩雷尔曼在数学训练中会“分心”。佩雷尔曼确实从不分心。他的同班男孩们长大一些后开始与女孩子们接吻,但佩雷尔曼从不对女孩子感兴趣。
佩雷尔曼的另一条行事原则是,必须讲出完整的事实。在参加全苏联数学竞赛的时候,每个学生会被发给一道题目,谁解出来了便对老师举手示意,把解法讲给老师听,如果正确,老师就会发给他下一道题,如果错误,就继续回去做这道题,最终看谁在规定时间内解出的题目最多。有一次,佩雷尔曼解出了题目,老师把他叫到外面,他向老师解释一番之后,老师说了句“正确”便转身要回教室。可佩雷尔曼却把老师叫住,他说,这道题还有另外3种可能的结果!他坚持要把所有的可能性告诉老师,即使对于数学竞赛来说这样做等于浪费时间。
即便是在“怪人”云集的数学家群体中,佩雷尔曼也是一个特殊的“怪人”。他似乎永远都穿同一件衣服,胡子拉碴,不剪指甲——他认为这样才是指甲的自然状态。他的食物只有面包和酸奶。美国的面包对他来说可能并不好吃,好在他找到了一家售卖正宗俄罗斯面包的商店,并且经常步行一段距离到那里买面包。
佩雷尔曼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他的母亲。在纽约做博士后期间,他的母亲随他来到美国,照顾佩雷尔曼的日常生活。
1993年,佩雷尔曼解决了数学上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灵魂精想”。这是一个由杰夫·齐杰和另一名数学家提出来的猜想。在20年的时间里,已经有一些人写了长篇大论来分析这个问题,但仅仅做出部分的证明。佩雷尔曼则做了一个能够让所有人惊讶不已的完整证明——他只用了4页纸!
2004年5月,佩雷尔曼回到了圣彼得堡,他与他少年时代的数学老师鲁克辛一起散步,他告诉老师,他对数学界感到失望。2005年12月,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佩雷尔曼辞去了俄罗斯科学院Stcklov数学研究所的职务。
从此,佩雷尔曼“消失”了。他平时只与自己的母亲和老师鲁克辛交谈。“只要我不是惹人注意的,我就有选择。”有一次佩雷尔曼说道,“或者去做某种丑陋的事情,或者,如果我不做这种事,我就会被像宠物一样对待。现在,我成了引人注意的人,我不能再做保持沉默的宠物。这就是我要退出的原因。”
2006年,因佩雷尔曼对“庞加莱猜想”的证明取得重大突破,国际数学联合会决定授予佩雷尔曼菲尔兹奖。这是数学界的最高奖项,有人称它为数学界的诺贝尔奖。但是佩雷尔曼拒绝了。国际数学联合会主席约翰·保尔飞去圣彼得堡,试图说服佩雷尔曼领奖,但是没有成功。
2000年,克雷数学研究所宣布了7个“千年难题”,并承诺若有人解决任何一个难题,就奖励100万美元。其实在所长詹姆斯·卡尔森看来,此举在很大意义上是个噱头,他只是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激发人们对教学的关注,并没有指望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能够在他的有生之年中得到解决,也没想到百万美元真的能够发出去。
几年之后,佩雷尔曼就解决了其中的一个。同时,佩雷尔曼也为卡尔森出了道难题:佩雷尔曼不答应领奖。
于是·卡尔森去了圣彼得堡。但是他没有见到佩雷尔曼。他怀着一线希望,通过电话与佩雷尔曼交谈,希望佩雷尔曼能够接受这100万美元。佩雷尔曼静静地听他讲,他一直是一个有礼貌的人。最后佩雷尔曼告诉卡尔森,他需要考虑一下,如果决定领奖,会第一时间通知克雷研究所的。
现在看来,佩雷尔曼的回答只是出于礼貌,他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去领奖。
“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康奈尔大学数学家瑟斯顿在2010年千禧数学奖颁奖仪式上说,“我没有跟他讨论过这个问题,也不能代表他发言,但是我想说,我对他内心的强大与清晰感到共鸣并表示敬仰。他能够了解和保持真实。我们真实的需求位于内心深处,然而现代社会中的我们大多在条件反射式地不断地追逐财富、消费品和虚荣。我们在数学上从佩雷尔曼那里学到了东西。或许我们也应该暂停脚步,从佩雷尔曼对生活的态度上反思自己。”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佩雷尔曼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数学鬼才”,他只用了4页纸便完整证明了杰夫·齐杰和别人提出的“灵魂猜想”。
B.从佩雷尔曼的话中可以看出他不愿意惹人注意的性格,所以他最终选择了“消失”,选择了“退出”。
C.接到克雷数学研究所所长卡尔森的电话后,出于礼貌,佩雷尔曼并没有直接拒绝领取自己所获的100万美元奖励。
D.佩雷尔曼对公共场面和财富的厌恶虽然令许多人迷惑不解,但同时也给一些人带来了启示和反思。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慨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佩雷尔曼的母亲特别疼爱儿子,细心照顾儿子的生活,教育他追求真理,佩雷尔曼也特别亲顺自己的母亲。
B.佩雷尔曼在数学竞赛时,交出答案得到老师认可,却还坚持讲清另外三种可能,作者认为这等于浪费时间。
C.佩雷尔曼永远穿同一件衣服,永远吃同一种食品——俄罗斯面包和酸奶,这表现了他性格执拗的一面。
D.佩雷尔曼辞去俄罗斯科学院数学研究所的职务,原因在于他性格的特立独行,不愿受人控制。
E. 2006年,佩雷尔曼解决7个“千年难题”中的一个,获得菲尔兹奖,他放弃100万美元奖金,坚持不去领取。
【小题3】文中称佩雷尔曼为“怪人”,请结合瑟斯顿对佩雷尔曼的评价来谈谈你对佩雷尔曼的“怪”的理解。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英雄

他二十岁的时候,她正好十岁。
她坐在台下,晶晶亮的眸子中全是台上英武的他。
他是学校请来的英雄,笔挺的军装上一张黝黑却棱角分明的脸,因为激动透着健康的红晕。
他在台上大声地念着手中的演讲稿,只剩下三根手指的右手高高举起,如同一面灼目的旗帜。在一次实弹演习中,面对一颗滋滋作响的手榴弹,他毫不犹豫地拣起来扔出去,挽救了被吓呆的战友。
她的眼里噙满了泪水,朦胧中台上的他是那么高大英俊,连他那浓重的乡音都显得那么亲切。
“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她在心里默默地想。

他三十岁的时候,她二十岁。
学校组织去农村体验生活。
如果不是村干部郑重地向大家介绍他曾经是英雄,她是一丁点儿也认不出他了。
埋头在田里劳作的他跟其他的农民已没什么两样,披着一件灰扑扑的褂子,失却了红晕的脸还是那么黑,却变得暗沉,村干部介绍的时候,他憨憨的笑,脸上,怎么也找不到十年前年轻的影子。
他坐在田头抽着烟卷,好几次她都想走过去跟他说几句话。看着烟头一明一灭,她终于还是没过去。
她实在想不出该对他说什么话。

他四十岁的时候,她三十岁。
他在她所在的城市摆了个摊,卖鸡蛋煎饼。
五岁的女儿吵着要吃煎饼,她先认出了他的手,抬头看他的脸,恍若隔世般,已然很陌生了。
她忍不住悄悄告诉女儿卖煎饼的是一个英雄,女儿懵懂地吵闹着,要去看英雄。
她带着女儿折回去,女儿仔细看着那只残缺的手,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匆忙带着女儿离开。一边哄着女儿,一边回忆自己十岁的时候第一次看见这只手,一点都不觉得害怕,只有敬佩。
她还记起来当时听完报告回到家,小小的她弯曲起两根手指,模仿三指的样子,想象着那种悲壮。

他五十岁的时候,她四十岁。
她在民政局混上了科长的位置,工作还算清闲,生活不好不坏。
当他在她办公室外面探头探脑的时候,她根本就没认出他,原来他是来申请困难补助的。
她给他倒了杯茶水,他受宠若惊地捧着,只会一迭声地说谢谢。她陪着他办完了所有手续,而他不知道为何受到如此礼遇,越发地惶恐不安,一个小时里说了不下五十声的谢谢。
望着他佝偻着背离开,她开始努力回想他年轻时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他真的曾经是个英雄吗?”问自己这个问题的时候,她觉得那么茫然。

她五十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
那天她在办公室喝着茶,翻着报纸,四十年前的他突然映入眼帘。犹如被雷击般,她手中的茶杯怦然落地。
他在回乡的公交车上遇到一伙劫匪,一车人里只有他挺身而出,搏斗中,他被刺数刀身亡。报道还提到,他的右手只有三根手指,年轻时他就曾因救人成为部队里的英雄典型。那张穿着军装的年轻的照片,据说是他唯一的一张相片。
一瞬间,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泪眼坐在台下仰望。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采用双线并进的结构,以十年为一个叙事单元,叙事清晰,详略有序,叙述人物生活的变迁,借此刻画人物形象,表达作品主题。
B.小说在塑造英雄形象时,多用巧合安排人物的相见,主要通过女主人公的心理描写来塑造英雄的形象。
C.“他真是个英雄,我会一辈子记住他的。”女主人公在听到英雄事迹汇报时,记住了英雄的右手和容貌,一辈子都没有忘记。
D.小说结尾写到“泪水又涌上了她的眼睛,恍如四十年前她含着眼泪坐在台下仰望”,既照应了第一部分中的“她的眼里噙满泪水”,也突出了对英雄的无比崇敬。
E. 小说中写到女儿看到英雄的手时哭了,又写到女主人公当年的不害怕,对比出了当下连孩子也缺乏英雄崇拜的意识,这凸显了作品的写作意图。
【小题2】文中划线处关于“英雄”形象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请简要分析“她”在小说中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爷父子
肖建国
爷父子,捣蛋铺子。
这是地方俗语。捣蛋,对着干,谁也不服谁。
老耿和小耿就是这样一对父子。比如,大伙儿选小耿当村支部书记,老耿首先不同意。老耿小于,没公心,不顾人,从我们一家人吃饭就看得出来。饭菜一端吃狼吞虎咽。还得历练历练。
大伙儿先一愣,后哄笑,认为老耿幽默,欲擒故纵。
小耿在多数人的支持下当了书记。前任书记——老耿,退下来,当了委员。
老耿是孤儿,参加过对越反击战,在丛林里出生入死,立过军功。選伍后本来安排在国营单位当一把手,但老耿倔,偏要回到生他养他的小山村,心甘情愿地做了几十年的小村官。轮到儿子从都队复页,老耿才感觉自己实实在在地老了。看着依旧破落的村子,老耿对小耿说,留下吧,帮帮大伙儿。没有乡亲们当年的施舍,我早就饿死了,也就没有你,更不会有我们今天这个家。
没想到,这次老耿竟然不同意他当书记。小耿气,不理老耿。   
老耿没事一样,瞅空就对小耿指点这指点那。“学校的国墙裂了,娃们都是一群踩死蛤蝶踢死的主,要赶紧修修。”“夏季就要到了,河堤要加固,万一有个闪失,损失就大了。”说:村东头老党员——也就是你贺大爷病了,已在床上躺了三天,你要去看看…… 
小耿烦了,反问道:“到底我是书记还是你是书记?”
老耿也不示弱:你是书记,可我是你爹。
爹大书记大?
书记再大,也得听爹的话。
小耿问得冲动,老耿回答的痛快。小耿无言,起身就走。
气归气,老耿的话小耿还是照着做了。学校砌国墙,他时不时都过去看看。给工人发一遍说要保证质量,孩子的事,不能闹着玩。工人们拍着胸脯保证,这墙要是砌不牢,提头来见。河堤加固,他第一个扛着铁锹到现场,这里没有机械化,全靠人工挖土方。他一捋袖子,干。工地上一片欢腾。贺大爷病重,他率支部成员一起去探望,感动得贺大爷泪流满面。
春夏秋冬,一晃五年过去了,他赢得了群众极好的口碑。然而他却没有得到任何重用和提拔。先是镇里公推一名副镇长,按票数,他第一,然而公布的结果不是他。和退伍的战友们相聚,他最寒酸。人家上了一瓶XO,他竟说这黄酒没有自家酿的好,辣乎乎的,没点甜味。笑得满桌子人喷饭。已是处级干部的泥鳅意味深长地拍拍他的肩,说,想当官,要会做秀。这话,让他嚼了又嚼。
进入六月,暴雨连绵。市里的头头亲自带队到各地巡视防洪工作。小耿眼前一亮,吩咐村里要准备好二十只木船。老耿骂他乱花钱,杞人忧天。“这河堤我天天都在观察,结实着呢。”小耿只是笑笑,难得一次不顶嘴,只是文代村干部要让村民们进行自救演习。老耿骂,“神经病!”
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天半夜,河堤决了口,洪水铺天盖地涌进村子。好在村民们都有准备,那边铜锣一响,这边村民们都收拾重要家当爬进小船。洪水来得快、大,冲倒了七八间房屋,但没有一人受伤。保住了性命的群众都说小耿有眼力,是个好干部。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小耿就成了非常时期的典型人物,受到了头头的亲自接见。雨季过后,小耿连升三级;给县长做助理。
上任前一天,一直沉漫在幸福之中的小耿才发觉这些天来很少看到老耿。小耿心里顿时就慌慌的。他想到了老耿,老耿就出现在他的面前。赤着脚,喘着粗气,手里还提了一双被泥巴包裹了的解放鞋。
小耿的脸一阵发白,浑身起鸡皮疙瘩。
父子俩对视良久,小耿慢慢地低下了头。
老耿一字一句地说,“去自首吧,河堤是你挖了才决口的。
不。
你不去,我去。老耿说着就往外走。
小耿扑通跪了下来。爹啊,你是我亲亲的爹啊。你不能把这事沤在肚子里吗?
不能。
那我就死在你面前。
你死在我面前,我也要把这事说出去。否则,我就对不起把我养大的百家饭,就不是一名上过战场的军人,也就不是你的爹。
老耿说完就往外走,任小耿将头在青石板上磕得鲜血直流。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爷父子,捣蛋铺子,爷儿俩对着干,谁也不服谁”,鲜活的文字,激发了读者的阅读兴趣,也点明了父子之间的情感纠葛与观念差异。
B.作品刻画人物很是精彩,耐人寻味。父与子,同为军人,同为村官,但是他们的人生选择却大相径庭,人格境界也迥然不同,对比鲜明。
C.本文善用伏笔,“老耿说,这小子,没公心,不顾人,从我们一家人吃饭就看得出来几句话体现了人物性格,也为小耿后来造假冒功埋下伏笔。
D.本文是一篇现实意义的廉政题材作品,洋溢着正义的力量。塑造人物虽有些脸谱化,但对官场不择手段的“作秀”,进行了毫不留情的针砭。
【小题2】处级干部“泥鳅”是一个不可或缺的人物,试分析他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本篇小说的语言很有特色,请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