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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乡下的奶奶
佛刘
清明节前夕,爸爸给乡下的奶奶打电话,乡下的奶奶说,今年就不用回来啦,有些事奶奶一个人就都办了。爸爸说,那怎么行呢,即便是我答应,虎子也不会答应啊。乡下的奶奶说,那你们就来吧,其实我也想虎子了。
虎子不是别人,就是我。不算今年,我已经是第四次回去看望乡下的奶奶和叔叔了。一想到乡下奶奶的小院,我的心里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向往,我知道,那是我另一个意义上的家。
回去那天的阳光很不错,春风已经把田野吹出了毛毛绿。老远,我就看见了站在村口的奶奶,我大喊一声,像一只脱了缰的小马驹,奔向奶奶的怀抱。
乡下的奶奶流泪了,她喜悦的脸庞上堆满了皱纹。这样的时刻,无论是奶奶、爸爸,还是我,都是幸福的。
乡下奶奶的院落不是很大,有一年下雨,西边的院墙还倒掉了,本来乡下的奶奶是想等当兵的叔叔回家修砌的,可是叔叔没有等来,却等到了爸爸。那一次,爸爸很卖命,他拦住了所有想帮奶奶修墙的乡亲们,一个人忙活了两天,虽然墙修砌得不是很好,可是爸爸却累虚脱了。乡下的奶奶说,你这又是何必呢?爸爸说,只有这样,我的心才能安慰一些。
现在,爸爸修砌的那堵墙还好,上面爬满了干枯了的牵牛花的叶蔓,一株枣树探出墙外,似乎在等着我们的到来。
乡下奶奶的房子已经很旧了。前几年,叔叔牺牲的时候,政府准备出资为乡下的奶奶翻盖一下老房子,却被奶奶拒绝了。奶奶说我这么大年纪了,房子还能用,没那个必要了,如果政府真的关心我的生活,那么就请你们把村里的小学修一修吧。村里的小学被重新翻盖了,学校是以叔叔的名字命名的,我去过一次,还在学校的门口留下了一张珍贵的照片。
后来爸爸也想为乡下的奶奶盖一座新房子,可是奶奶依旧没答应。
爸爸常常给乡下的奶奶买很多的东西,但那些东西,是吃的都被她分给了左邻右舍,如果是穿的,就捐赠出去。在这个世界上,我觉得再没有比乡下的奶奶更倔强的人了,但大家都无法改变她,只好改变自己。
我没有看到过生前的叔叔,乡下的奶奶常常向我描述叔叔小时候的样子,说那时的叔叔爬墙上树,摸鱼捉鸟,无所不会。等长大了,就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但心肠好,碰上邻居有什么帮忙的活儿,总是不惜体力,村里的人都很喜欢他。顺着乡下奶奶的目光,我能够看见那时的叔叔,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有一颗善良的心,他威武的身影常常走进我的梦中,让我流一梦的泪水。
叔叔是个英雄,他死于一次探亲回家的路中,因为两个落水儿童,叔叔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叔叔的事迹感动了那个小城所有的市民,他被大家称为英雄。白发人送黑发人,悲痛自不必说。后来政府遵从乡下奶奶的意愿,把叔叔安葬在了老家,因为在那里,乡下的奶奶可以时常地去看一看儿子。
我和爸爸这次回来的目的主要是给叔叔扫墓,其实即便我们不回来,乡下的奶奶还有那些乡亲也会把叔叔的墓地扫得干干净净的,但是爸爸说,心里不踏实。
清明这一天,天气晴朗,空气中已经有了麦苗的味道。一路上,我们无语,爸爸一手扶了乡下奶奶的胳膊,每年他都是这样的姿态,这样看上去他们更像是一对母子。
乡下的奶奶把爸爸买来的鲜花一一摆放在叔叔的墓碑上。整个过程,她的表情肃穆、慈祥,没有一点悲伤。她说,儿子,你哥和你侄子又来看你了,你看看你侄子已经有你那么高了。爸爸说,给你叔鞠个躬吧,我点点头,然后恭恭敬敬地鞠了三个躬。透过水泥地,我似乎可以感受到叔叔的生命,正一点点传输到我的身体中。
说到这里,可能大家都明白了,乡下的奶奶不是我的亲奶奶,叔叔也不是我的亲叔叔,可是自从叔叔救了我,我们就成了一家人。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写的是清明节下乡祭扫的事,其间倒叙与插叙交错运用,使相关故事的来龙去脉逐渐清晰,丰富了小说的内容。
B.小说善于运用正面和侧面相结合的表现手法,如对“叔叔”这一人物的塑造,既有外貌、动作描写,也有他人的评价。
C.修砌院墙时,“他拦住了所有想帮奶奶修墙的乡亲们”,说明“爸爸”不仅不想麻烦邻里乡亲,更借此表达了他执着的孝心。
D.叔叔舍身救人,爸爸知恩图报,奶奶倔强而识大体,无不体现了人间之真善美,彰显了文章人性至美的主题。
【小题2】“我”在小说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原题为“英雄”,与“乡下的奶奶”为题相比,你认为哪个更好?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1-22 07: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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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的题。

鹤顶红

李碧华

张爱玲《对照记——看老照相簿》,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此批幸存的老照片,不但珍贵,而且颇有味道,是文字以外的“余韵”。人生的“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在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为一枝桃花”。小小附注也是故事。

我发觉,集子收入她很多照片,捧在手中一页页地掀,如同乱纹中依稀一个自画像:稚嫩,成长,茂盛,荒凉……

我的印象至深,是大部分张的倩影,总是仰镜,镜头自低角度往上拍摄,而她又不自觉(或自觉?)地微仰首,高瞻远瞩,睥睨人间。因为这不断出现的神情,令人有“鹤立鸡群”之强烈感觉。

一个人的小动作往往介绍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即使什么也不说,却说了很多。

“张爱玲”三个字,当中粉红骇绿,影响大半世纪,是一口任由各界人士四方君子尽情来淘的古井,大方得很,又放心得很——再怎么淘,都超越不了。但,各个淘古井的人,却又互相看不起,窃笑人家没有自己“真正”领略她的好处,不够了解。

对很多读者而言,除了古井,张还是紫禁城里出租的龙袍凤冠,狐假虎威中的虎,藕断丝连中的藕,炼石补天中的石,群蚁附膻中的膻,闻鸡起舞中的鸡,鹤立鸡群中的鹤……

“鹤”,俗称仙鹤。嘴、颈、脚皆特长,身高,翼大,善飞。体白色,眼赤,尾黑。鸣声高朗。鹤之头顶朱红,相传此丹顶有剧毒,食之杀人。

她的书,留传了五十年,直到今天,仍然具备“再来”的魅力,读者们对她的恋慕并不冤枉,好像爱一个人,没有爱错那么理直气壮。连那些“毒”,亦甘之如饴。

张的小说是小说,张本身,也是一个小说。

据说,有个男人,因时局变迁,逃至温州避劫。他的女人,竟千里迢迢特为看他来了。斯时,男人面不改容地又有了个女人。正是红啼绿怨,旧爱新欢。因两女同是他的人,不免好看好待。一天,甲看乙,叹道:“真是生得美。”当下给她画像,男人站在一边看。勾了脸庞眉目,正待画嘴角,忽地停笔。乙去后,甲道:“我画着画着,只觉得她的眉眼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不惊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你还只管问我为何不画下去!”言下不胜委屈,她看着他,只觉眼前这个人一刻亦是可惜的。

——以上情节,由胡兰成在《民国女子》中披露。张爱玲是什么人?何以被迫如此大气壮阔?提供机会予胡某这等坏分子角色做传,俾他粉向自己脸上擦?虽然张末了去一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我是经过一年半长的时间考虑,惟彼时以小劫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亦不要来寻我,即使写信来,我亦是不看了的。”——回复一点本色。

但,也够委屈吧。

古老照片堆中,有她青春妍丽的岁月,也有“在人屋檐下”的叹喟。即使不着一字……

“1950年或51年,大陆解放后不久,不记得是领什么证件,街边人行道上,穿草黄制服的大汉佝偻着伏在桌子上写字,西北口音,似是老八路提干。轮到我,他一抬头见是个老乡妇女,便道:‘认识字吗?’我笑着咕哝了一声‘认识’,心里惊喜交集,不像个知识分子!” 

红遍上海的作家,半生作文字工作,在工农兵跟前,不很乐意被看出来是知识分子。趋时,惧祸,无奈……

记得照片中的人吗?

每以鹤姿仰视,冷静,自信,独立,而且毒辣。我们永远见不着她顶上的朱红。

在这世界上,能叫一个扬眉女子低头,挫其锐气的,只有两样:一爱情,二政治。

后记:张爱玲于1995年中秋前一天,被发现安详地躺在几乎完全没有家具的美国洛杉矶寓所,享年七十五。寂寞老人常以急冻食物加热充饥。她并无向任何人告别。遗作《小团圆》未写毕,一生最灿烂的作品,在二十五岁之前几已完成。直至今天,不见后来者。

她擅写月亮,却不团圆。

(选自《李碧华随笔集》。有删节)

【小题1】作者以“鹤顶红”为题,有何作用?
【小题2】简析文中画线句子“张的小说是小说,张本身,也是一个小说”的含义。
【小题3】综观全文,简要概括张爱玲的形象特征。
【小题4】赏析文章的结尾。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文后各题。
人们说起登高,首先想到重阳,然而登高并非重阳节的专利。中国人自古崇尚登高望远,古诗词里流传下来千百代无数文人骚客登临的诗句,这些诗句贯穿一年四季的终始——时而夏日炎炎,时而雨雪霏霏,时而春花灼灼,时而落木萧萧。登高处,可以是自然的山川,也可以是人造的楼台。凡人视野有限,所以谁都想看一看那楼外楼、山外山。唯一和今人不同的是,古人登高,不是为了观景,也不是为了某个节日,当然更不是为了旅游,而是为了一展胸襟。所谓胸襟,就是怀抱,就是远志,就是精神。通俗地说,就是理想。很可惜,这正是今人最缺失的东西。
文人登高,如同好汉饮酒,喜欢自然是喜欢的,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借助这种方式获得一种不可言传的类似于“天人合一”的抒发和共鸣,又称“一浇胸中块垒”。由于每个人的身世不同,境遇不同,价值取向有异,哲学思想有别,每个人在登高的时刻,所思所感也就不一样,或者说人各有志,所以即便大家同登一座山峰,写出来的诗句之意味也会相去千里。
儒家的登高,是为接近心中至高无上的“仁”;道家的登高,是为寻求成仙得道的“仙”;皇帝祭祀封禅,要登天下五岳。在古人心目中,高山是最与苍天相近的地方。儒家对于君子人格的终极要求便是“高”和“远”。孔子曰:“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这说的是“高”;“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这是在说“远”。某种意义上,高是空间的概念,远是时间的概念,但这两种维度又不是确指的,因为君子的“怀抱”无时无刻不在胸中运动变化,好比道家修炼的内气,大象无形。钟子期听俞伯牙抚琴,他听得出伯牙的志趣,就说“巍巍乎若泰山”,又说“洋洋乎若流水”。高山流水,其实分别是伯牙胸中逸气的不同表现形式,凝止团聚,则冲霄而为山;顺势发散,则奔腾而为水。琴家没有这份逸气,想弹奏好这支曲目,那是不可能的。
《论语》说:“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所以胸怀儒家治世救国理想的士人,每登临高处,便能自心底激发出这份远志和胸襟。明末清初之际的一代大儒顾炎武,在明亡后联合傅山、屈大均等爱国志士僻处山、陕之间,以图恢复大业。顾炎武和他的同志们送别,相对把盏,就在青山之巅,远眺大好河山,众人百感交集,泪眼潸然。有人开始借酒浇愁,有人开始埋头抚琴,有人开始痛吟诗篇。顾炎武听罢,徐徐起身,振衣而立,与之相和:一雁孤飞日,关河万里秋。正是“关河万里秋”!力挽狂澜的志士纵然势单力薄,回天乏术,但毕竟“德不孤”,毕竟有这些个战友在,相互砥砺,与子同仇。事虽未成,其心其举已足垂青史,光照世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便是儒家入世之“登高”的价值所在,它像一面旗帜,奋扬于巍巍之山巅。
(摘编自沐斋《登高》)
【小题1】下列关于“登高”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由于人的视野有限,谁都想看一看那楼外楼、山外山,所以古人的登高,不仅是想看一看自然的山川,或人造的楼台,而且是为了一展胸襟。
B.夏日炎炎,雨雪霏霏,春花灼灼,落木萧萧,这些都是古代文人流传下来的诗句中描写登高时所见的不同的景色。
C.古诗词里流传下千百代无数文人骚客登临的诗句,这些诗句贯穿一年四季的终始,说明了登高并非重阳节的专利。
D.文人登高,是想借助这种方式获得一种不可言传的类似于“天人合一”的抒发和共鸣,如同好汉饮酒“一浇胸中块垒”一样。
【小题2】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今人为了某个节日也会登高、观景、旅游,但缺失了古人登高时的胸襟、怀抱、远志和精神。
B.“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是儒家入世之“登高”价值所在,顾炎武和他的同志其心其举与历代文人登高时一展胸襟所体现的价值是相同的。
C.顾炎武联合爱国志士以图恢复大业,在和他的同志们告别时,相对把盏,在青山之巅,远眺人好河山,不同的人以各自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情怀。
D.钟子期用“巍巍乎若泰山”“洋洋乎若流水”来形容伯牙抚琴的声音,是听出了伯牙的志趣,伯牙胸中的逸气是通过不同的琴声表现出来的。
【小题3】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诗人同登一座山峰,所写的诗句意味相差很大,是由于每个人在登高时所思所感不同,而这又与个人的身世、境遇、价值取向等密切相关。
B.儒家的登高、道家的登高和皇帝祭祀封禅的登高,虽然目的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就是在他们心目中,高山是最与苍天相近的地方。
C.胸怀儒家治世救国理想的士人,每登临高处,其远志便能发自心底,这是儒家提倡“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的缘故。
D.孔子所说的“巍巍乎!舜、禹之有天下也”“逝者如斯夫”这两句话,概括了儒家对于君子人格的终极要求,前者指“高”,后者指“远”。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山村绝唱
薛志成
先前,村里的“破五”戏是在村头桃树坡坡底的老戏台演的,晌午登台,初七晚上收箱。当晚,全庄出动了,包括拄拐子一摇一摆的和热怀里吃奶的。
“喝喊一声绑帐外,不由得豪杰泪下来。小唐儿被某把胆吓坏,马踏五营谁敢来。敬德擒某某不怪,某可恼瓦岗众英才。……”突然,蹦出来一段高腔儿。
哇!台下哭闹的小心肝咋猛地乖巧巧的,镇愣了?当然,也“吓”傻一大片满在戏场里胡窜的孩子。我便是其中一个,傻到大脑断片,呆呆地立在人群缝隙里。
初八中午,六七家热心人端来暖锅犒劳戏子。老戏台里十八九人吃得正香,四五只麻雀忽的从中梁扑腾腾飞出来。几根鸟毛悠悠荡荡飘向暖锅来,还有三两点白里掺红的鸟屎淅沥啪啦地掉在一个人发梢上,着实恶心。偌大的村子,这可不是长久之计呀,便有几位长者召集村里人,商议重修戏台,遂请阴阳选址择日。说也巧,仍在老地方。三月天,村里尽是青一缕、红一缕的衣衫,还有光的膀子,横一道、竖一道的,刻了碑文。西北风早等不及了,刮跑劳作的汉子随心喝嗨的唱段。八九句越过对面山腰,一两句又返了回来,强弱交织、快慢相合,这不是她要听的折子戏吗?
戏台如期落成。台上灯火通明,演员大柱俨然一个单通再世。顿、挫、踢、走、摆头、龇牙、咧嘴、皱眉无一不逼真入境:“我今日挨了时朋友不见,一个个到了做袖手旁观。大料想唐营里无人敢斩,叫敬德你把爷送上西天。”引得台下喝彩声连连。
我头一次见莫大的戏场满拥了许多陌生的面孔,就好奇地问父亲,说是邻村里踩着黑夜前来蹭戏的。我眉飞色舞、你咬牙切齿、他捶胸顿足。再看看一帮戴小帽的老汉,眼角湿润,口一直大张,不知何时,山羊须上直掉满口水了呢!
此后,大柱常带戏班子和后生去戏台,拉拉二胡板胡、敲敲铜锣梆子、打打铜钹牛皮鼓、吹吹唢呐、哼哼调儿、吼吼曲子、记记唱词、走走台子,摇摇帽翎、抖抖袖子、舞舞大刀竹节鞭,高兴甚哉!这些常规训练,也总会吸引一群群村民前来凑热闹。
他的唱功越来越好,名气很快传到四邻八舍,一唱就是十几年。上世纪末,打工潮、进城热如股狂风,席卷了高原每一个角落。年轻力壮的汉子离开了黄土地,迈向县城小镇,或摆摊开店,或汗洒钢筋水泥架。一年下来,腰包里满是鼓鼓的钞票,彩电有了、家庭影院也有了。大柱几个看得脸红心热,也卷起行李一走了之。戏没人唱了,戏箱埋在灰尘里。但元宵节要装社火给庙上还愿啊,放在谁家好呢?出主意的人多,爱要的人很少,都怕沾些不清不白的话儿。无可奈何,还是会长轮流当,戏箱轮流放,今年在我家,明年去你家。
几年过去,戏场乱草丛生。麻雀、耗子都兴冲冲地搬进戏台,成天不安宁。挺聪明的家伙,“你们人下台,我们就登台嘛,总不能让它闲着!”
2005年夏,一个暴风雨的夜晚,戏台塌了。坍塌声淹没在珠雨里,碎在村民熟睡的梦中。几时几分,无人知晓,晓得的只是没完没了的雨里没完没了的梦,没人用心考究。
塌了?我始终觉得只是个谣言。
三两天后一大早,我从县城一路颠簸到村头,太阳已晒得老高,火辣辣的热。我蹒跚在稀泥尚存,遍地牛羊蹄印的桃树坡,不想见到的一幕死死地映入眼帘:戏台早已是土、瓦和朽木被雨水和成的一大堆泥。日头暴晒下已经表皮干涸、僵硬,还布满了村妇冻疮一样四分五裂的口子。
塌了,是福?终归是没娘的娃,死了没人疼,旁人今天说着,明天就忘得一干二净。
戏台没了记忆里的模样,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不思量,自难忘。多年已去,一片废墟,无处话凄凉。戏台的影子在我心里积攒成殇。
今日清明,去了一趟曾沉浸在秦腔里的山村,给长眠于黄土里的亲人烧把纸钱,扫扫墓。微风拂来,桃之夭夭,坡面早已沟壑万千,如高原上坐在家门口,手拿针线、心头惦念外出丈夫或儿女的村妇那皱纹累累的泪脸。
哎,往日的戏子,今何在?
去世的,如“沉香”他娘,一个好小生,恋戏。我不敢问“沉香”,想必戏和他娘的尸骨一起埋在黄土坑里。健壮的,如大柱,不需多说,嗜戏。外出奔波创收,小老板一个,闲暇之时泡在咸阳广场的自乐班里。
如我一代80后,半个秦腔迷,夜夜都在做发财梦。有戏更好,当作视听觉盛宴,享受享受;没戏也行,不再挂念。至于90后,都是超时髦,好的全是周杰伦、庄心妍、张杰、华晨宇、邓紫棋之类腔调。(选自《散文选刊》2018.8,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二段对秦腔代表性唱词的摘引,突出了秦腔鲜明的高腔特点,直接呈现出秦腔摄人心魄的艺术感染力。
B.俨然单通再世的演员大柱,尽管“嗜戏”,最终还是在打工潮的席卷下忍痛割爱,外出奔波创收,最终成为一名小老板。
C.文章在对乡村戏台的盛衰情状的对比描写中,写出了秦腔这种艺术形式随着社会的变迁,慢慢走向衰落的过程。
D.本文叙述往事条理清晰,描写场景如在眼前。结尾对往日的戏子看似平淡、随意的交代,流露出作者深沉的思考。
【小题2】本文在语言表达上特点鲜明,请举例作简要分析。
【小题3】标题“山村绝唱”有丰富的内涵和意蕴,请结合文本加以探究。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奔跑的兔子
刘云芳
那是一只1995年的兔子,也可能是1996年的。
此时是午后,地头的人刚刚午休起来,像是还没完全从梦里走出来,他们手里的镰刀、铁锹和镢头,像是长了触角一样,把他们带到自己熟悉的田地里。
兔子依旧站着,像个望乡的人。就在这时,懒懒地行走的人忽然高喊一声:“兔子!”这个词语竟像子弹般射进人们的血液,把刚才的困顿瞬间击散。听到的人全都兴奋起来,一下子还原成祖先围猎的情形。他们举起手中的农具,围拢过来。铁锹、镰刀还有镢头都阻拦在兔子面前。它这时做了一个自认为英明的决定:向河边跑去。在一群人的夹击下,兔子飞快奔跑,圈子越来越小,就在人们以为它走投无路的时候,它竟然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水面上的波纹像一个句号,把人们的目光固定住。大家以为这是一只以生殉志的倔强的兔子。但是,忽然,那兔子却露出水面,浮在水上,像只狗一样游起泳来。那是村里人第一次看到一只游泳的兔子。为此这只兔子几十年时间都出现在他们的讲述里。
老马说到这里,饭桌上的人眼里都泛起光,我们似乎都看到了那只奔跑并且又会游泳的兔子,甚至殷切地希望,那只兔子能够顺利过岸。为此,我们放下手里的筷子,似乎一不小心,桌上那道兔肉就会自行完成组装,然后逃跑似的。大家在内心里把它与那只几十年前的兔子联系在一起,开始为今天点这道菜感觉到羞愧。
老马讲兔子游泳的时候,脸上现出少年的英气。他还讲起少年时的光景。几瓶花生米,就能让大家幸福好一阵子。我只记得,长我几岁的李忠子天天在麦秸秆上盘坐,要修炼一门武功绝学。跟在他身后的小伙伴更是到处翻看无人居住的老土屋,寻找被人遗失在那里的武林绝学。以至于,第一次进城之后,他便带回来一把长剑。我至今还记得他在村口大槐树下,手持那剑的样子。他站立着,大喇叭裤的阔度和剑的修长形成了一种很好的互补,有了这两样稀缺物件,李忠子便在小一点的孩子那里成了神奇人物,真的像大侠一般。后来他就离开了家。直到他母亲去世时才回来过一次,穿着一条黑色西裤,黑布鞋,花纹衬衣,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完全没有当初的大侠风范。
那些事情在记忆里被拉长,细节逐渐被延伸开,从不同的时节漫溢出来。那时,我天天睡懒觉,在屋子里等待,然后买菜,做饭。我从省会带来一口平底锅,用那口锅做味道单一的炒土豆丝,或许应该叫炒土豆条。跟在省会的生活完全不同。那时,同学们羡慕我,有那么充实的工作,我扮演着螺丝钉的角色,被整齐划一、被相同的秩序相同的规则要求着,如果不是爱情诱出的生命缺口,让我从当时的生命状态冲出来,我会以当一个螺丝钉作为最终的归宿,并以此为荣。
众人以为的同龄人的那种叛逆,在我身上没有发生过,在我朋友们身上也没有出现。更多的时候,我们是一个不住奔跑的群体,在镰刀的挥舞下,在铁锹的阻拦之下,我们跳向河水。跳向河水并非兔子的叛逆,是它求生的本能。
那些年,未来是那么美好,是一只兔于驻立时能望到的彼岸。时间的弧度让我们对一切都有所期待。我们那时,总在说以后,以后……时至今日,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否到了当初说的“以后”。只是,我们这些曾在故土上盼着见光明的人,再见面时,大多都成了为命奔跑的兔子。大家的爱好也日益趋同,聚个餐,喝个酒,K个歌……似乎这就是精神生活的全部。
我站在故土之上,感觉乡村生活和乡村梦想已经被瓦解。我同辈的人像兔子一样不得停顿。他们把孩子扔到父母那里,等着未来再爱他们。我知道的那些中年人,在各个大城市里辗转,宁愿头顶街边霓虹,也不愿去守住故乡的暖炉。
我在一个城市居住多年,后来换一个城市居住,发现,在原来城市拥有的建筑,也慢慢搬进后来的城市,一条街道复制着另一条街道,一个城市复制着另一个城市,甚至一个人的面孔复制着另一个人的面孔,一群人的语言复制着另一群人的语言。就像我身边的人,他们复制着彼此的生活轨道,那些跑到天边的父母复制着同样的渴望,远在家乡的孩子复制着同样的焦虑……复制无处不在。这种复制,让村庄成了空壳,让城市变得拥挤,让孩子的寂寞成为一个强大的梯队
我为这只兔子欢呼。虽然如果身在现场,我一定会站在人类的这一边,失落于他们的大意。但是隔着时间,在这种陈述里,我轻易就流露出自己的善良,而不是本能
暗影之下,人们行走匆匆,我看到一只只奔跑的兔子,一只只尖叫的兔子。一只只兔子复制着相似的神情,它们跳跃、游泳,与自己抗争,然后逃生,最后却在命运的掌心里妥协。
而所谓的希望是一个遥远的警告,那就是:兔子急了也咬人!我出门时,仔细打量了自己的身影,想在那里看到咬人的野兽。可等我从动物园里回来的时候,便放下了这样的戒心,那些野兽都做着家猫的动作。这世界,没有比这更可怕的事情了,它让一只兔子无处逃生。
【小题1】理解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梯队:__________ (2)本能:_________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同类题5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大地有耳

(1)乡下的老人认为,天地之间有一副好大的石磨,上扇是天,下扇是地,风推着磨转,把云朵磨成雨滴,把星辰磨成闪电,把山川河流磨得雷声轰鸣。

(2)雷声是迎接雨水的礼炮,抑或是草木禾苗进入节气的闹铃。城里人听见雷声,第一反应是关闭门窗。乡下人则不然,雷声起,躲在屋檐下仰起脸迎雨,响雷从耳朵里滚过,从眼睛里滚过。心里藏着一个朴实的想法,雷声就是天空和大地之间的某种方言,是一封来自天空的雨情电报。

(3)雷声轰鸣,在乡间和百姓一道竖起耳朵的,还有一种雨滴般大小的生灵——地耳。对于它们而言,雨水堪比乳汁。在一场大雨过后,这些大地的耳朵,装满雷声雨声,迅速铺满山冈,比根须、比枝叶、比花朵更准确地找到生长的方向。

(4)打春后,地耳应该是首先睡醒的。它们柔小的身影像一只只翘起的耳朵,听雨水在阳光下奔跑,听落在地上的云彩被风卷起又铺开,听雷声碾过的泥土和石头使劲地翻身。地耳一动不动地趴着,巧妙地捂住身子下面的雨水和雷声,担心阳光下的蒸发会让它们生命的河床再次干涸。蜷缩的耳朵耐心地等待春雷响过,只要春雨浸湿地面,地耳星星点点的黛绿,如火把举起来,为早春增添一抹春色。

(5)乡间也有人将地耳称作地衣,是雨水和雷声一针一线织起来的丝棉大氅,嫩滑如小蝌蚪刚刚脱去的胞衣,裹着一层水湿的皂沫,在阳光下泛着油光。起初是一簇,很快像雨滴牵着雨滴在田野上奔跑,洇出一大片,毯子一般从山头散开,铺满半面山。它们把生命的底色铺洒在山坡上,为天空倒映出一片成长的黛绿,它们要为绵延群山着一身暗纹的衣衫。

(6)几个日头过后,地耳又蜷缩成豆大的黑点,和腐殖的泥土一个气色。鸟雀站在枝头,眼睁睁地看着地衣如潮水般缓缓退去,大地露出新鲜的皮肤,地耳再次还原成一粒种子。

(7)地耳的耳朵一直醒着,只要雷声轰隆,它们像窝在草丛中的兔子,警惕地扑棱着耳朵,扇扫着身边的细微响动。它们将这种响动听给自己,也听给大地,听给草木根须,听给节气和每一粒泥土。有了这些大地的耳朵,一切神秘都变得释然和开怀。

(8)进入梅雨期,地耳迎来一年之中的生长旺季。不温不凉的雨水和松软油汪的土地,让地耳的身子在发育中开始鼓胀,一双双肥硕的耳朵在风中打开。雨初歇,妇女和孩子就戴着草帽,迫不及待地走出家门,挎着竹篾筐子进山采收地耳。山坡上,一咕嘟一咕嘟的地耳如山花一样繁茂,五指并拢从根部完整拔起,不大会工夫就装了多半筐。嫩闪闪的地耳如泥鳅的背身黝黑光亮,水湿水湿的一朵一朵,透过光亮的耳膜,似乎能看见菌丝正在大口呼吸。这时,生长在构树和花栎树上的木耳也迎来采摘季。和木耳相比,地耳的身子骨更轻盈单薄。乡间人说,木耳是木头花,地耳是泥巴花,一样的花朵一样的血脉,都是产自大山的野味,都仿佛是风雨雷电托生的精灵。

(9)在金秋时节,淘洗干净的地耳入厨后能吃出肉的质感和幸福。就着野蒜苗和山韭菜经火爆炒,出锅后冒着肉香,一只白瓷盘子端出云淡风轻的秋天,也端出山里人家热气腾腾的年景。地耳佐以姜末和葱白做馅料,包一案雪花饺子,煮肉般在锅里咕嘟三五分钟,饺子和锅里的水一起沸腾后生出云朵般的油花儿。出锅的地耳饺子,就着一碟加蒜泥的醋汤,满嘴土腥竟能腻住舌尖。厨房因为多了地耳,就这样多了一种滋味、一番情调。

(10)这些年,地耳成了饭店里的一道野味。地耳炒鸡蛋,韭菜做辅料,一黄一绿一褐构成秋天的图案。地耳包子,成为一道充满诗情画意的小吃,城里人三两口就是一个,吃得满嘴生香,吃得心旷神怡。地耳当作海带打汤,瓦罐揭盖,几枚地耳、几根青菜、几滴香油、几段蒜苗,清亮的汤色里似乎倒映着蓝天白云,隐约能听见遥远的雷声,正从遥远的山冈上传来,天空越来越低,地耳竖起兔子般灵敏的耳朵,一动不动地等待着雨滴落下。汤勺舀起的不单是开胃的汤,也舀起一个生动的画面,舀起沉甸甸的季节。

(11)地耳或许是雷声绽放的云彩,或许是雨水风干的种子,也或许是山川河流衣衫上的一枚枚暗扣,它们如花瓣一样散开的耳朵,深情地倾听高天大地的耳语心音,为万物祈祷风调雨顺。人世间,只要灵魂高贵有趣,只要彩虹挂满心空,就算耳畔雷声轰鸣,也有音符如雨滴跳跃。就像地耳。

(选自2019年4月01日《人民日报》)

【小题1】第(5)段围绕地耳的别称“地衣”有一系列贴切形象的比喻,请加以赏析。
【小题2】结合上下文,分析第(7)段画线句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3】本文量词的使用很有特点,请以第(8)段的加点词以“一咕嘟一咕嘟”为例加以赏析。
【小题4】文章末尾一段意蕴丰富,请加你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