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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小题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4-18 12: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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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①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

②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爆炸》里——为什么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因此,“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因此,“我欲渡河河无梁,愿化黄鹄还故乡。还故乡,入故里,徘徊故乡,苦身不已。繁舞寄声无不泰,徘徊桑梓游天外”。功成名就了要回故乡,“富贵不还故乡,犹如衣锦夜行”,穷愁潦倒了要回故乡,“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垂垂将老了要归故乡,“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英雄豪杰、浪子骚客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

③1978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的,海市蜃楼般的,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当时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列宁选集》,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嘬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白狗秋千架》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

④从此之后,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奔涌,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画面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

(节选自莫言《超越故乡》,有删改)

【小题1】莫言对故乡的认识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试加以概括。
【小题2】第②段中,作者引用了很多古诗文,有什么作用?
【小题3】结合全文,谈谈你对画线句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会唱歌的墙
莫言
①高密东北乡东南边隅上那个小村,是我出生的地方。
②前面有一个池塘,所谓池塘,实际上就是原野上的洼地,至于如何成了洼地,洼地里的泥土去了什么地方,没人知道,大概也没有人想知道。草甸子里有无数的池塘,有大的,有小的。夏天时,池塘里积蓄着发黄的水。这些池塘无论大小,都以极圆的形状存在着,令人猜想不透,猜想不透的结果就是浮想联翩。前年夏天,我带一位朋友来看这些池塘。刚下了一场大雨,草叶子上的雨水把我们的裤子都打湿了。池水有些混浊,水底下一串串的气泡冒到水面上破裂,水中洋溢着一股腥甜的气味。有的池塘里生长着厚厚的浮萍,看不到水面。有的池塘里生长着睡莲,油亮的叶片紧贴着水面,中间高挑起一枝两枝的花苞或是花朵,带着十分人工的痕迹,但我知道它们绝对是自生自灭的,是野的不是家的。朦胧的月夜里,站在这样的池塘边,望着那些闪烁着奇光异彩的玉雕般的花朵,象征和暗示就油然而生了。四周寂静,月光如水,虫声唧唧,格外深刻。使人想起日本的俳句:“蝉声渗到岩石中。”声音是一种力呢还是一种物质?它既然能“渗透”到磁盘上,也必定能“渗透”到岩石里。原野里的声音渗透到我的脑海里,时时地想起来,响起来。
③过了桥,又上堤,同样的芳草野花杂色烂漫的堤,站上去往南望,土地猛然间改变了颜色:河北是黑色的原野,河南是苍黄的土地。秋天,万亩高粱在河南成熟,像血像火又像豪情。采集高粱米的鸽子们的叫声竟然如女人的悲伤的抽泣。但现在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寒冬,大地沉睡在白雪下,初升的太阳照耀,眼前便展开了万丈金琉璃。
④不要在此流连。下面,请你注意那条狗。那条瞎眼的狗,在雪地上追逐野兔。我为这条狗下了一个定语:莽撞。其所以莽撞,是因为瞎眼;正因为盲目,所以就莽撞。其实它追逐着的,仅仅是野兔的气味和声音。但它最终总是能一口咬住野兔子。使我想起了德国作家聚斯金德的小说《香水》,那里边有一个怪人,通过对气味的了解,比所有的人都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这个世界。日本的盲音乐家宫城道雄写道:“失去了光之后,在我的面前却展现出无限复杂的音的世界,充分地弥补了我因为不能接触颜色造成的孤寂。”这位天才还听到了声音的颜色,他说音和色密不可分,有白色的声音,黑色的声音,红色的声音,黄色的声音,等等,也许还有一个天才,能听出声音的气味来。
⑤请看,那条莽撞的狗把野兔子咬住了,叼着,献给它的主人,高寿的门老头儿。他已经九十九岁。他的房屋坐落在高密东北乡最东南的边缘上,孤零零的。出了他的门,往前走两步,便是一道奇怪的墙壁,墙里是我们的家乡,墙外是别人的土地。
⑥门老头儿身材高大,年轻时也许是个了不起的汉子。这个孤独的老人,曾经给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当过马夫。小时候我经常吃到他托人捎来的兔子肉或是野鸟的肉。他用一种红梗的野草煮野物,肉味于是鲜美无比,宛如动听的音乐,至今还缭绕在我的唇边耳畔。但别人找不到这种草。前几年,听村子里的老人说,门老头儿到处收集酒瓶子,问他收了干什么,他也不说。终于发现他在用废旧的酒瓶子垒一道把高密东北乡和外界分割开来的墙。但这道墙刚刚砌了二十米,老头儿就坐在墙根上,无疾而终了。
⑦这道墙是由几十万只酒瓶子砌成,瓶口一律向着北。只要是刮起北风,几十万只酒瓶子就会发出声音各异的呼啸,这些声音汇合在一起,便成了亘古未有的音乐。在北风呼啸的夜晚,我们躺在被窝里,听着来自东南方向变幻莫测、五彩缤纷、五味杂陈的声音,眼睛里往往饱含着泪水,心中常怀着对祖先的崇拜,对大自然的敬畏,对未来的憧憬,对神的感谢。
⑧你什么都可以忘记,但不要忘记这道墙发出的声音。因为它是大自然的声音,是鬼与神的合唱。
⑨会唱歌的墙昨天倒了,千万只碎的玻璃瓶子,在雨水中闪烁清冷的光芒继续歌唱,但较之以前的高唱,现在已经是雨中的低吟了。值得庆幸的是,那高唱,那低吟,都渗透到了我们高密东北乡人的灵魂里,并且会世代流传着的。
(选自《会唱歌的墙》,有删改)
【小题1】第②段中作者主要从哪三个方面描写池塘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小题2】请对文中第③段画线处文字作简要赏析。
【小题3】文中“那条瞎眼的狗”有什么特点?关于狗的描写文字在结构上有何作用?
【小题4】结合文本,联系自身的阅读经验和对民族心理及人文精神的认识,探究“会唱歌的墙”的意蕴。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母亲不可消灭的精神力量

莫言

①我出生于山东省高密县一个偏僻落后的乡村。生活留给我最初的记忆是母亲坐在一棵白花盛开的梨树下,用一根洗衣用的紫红色的棒槌,在一块白色的石头上,捶打野菜的情景。绿色的汁液流到地上,溅到母亲的胸前,空气中弥漫着野菜汁液苦涩的气味。那棒槌敲打野菜发出的声音,沉闷而潮湿,让我的心感到一阵阵的紧缩。

②这是一个有声音、有颜色、有气味的画面,是我人生记忆的起点,也是我文学道路的起点。这个记忆的画面中更让我难以忘却的是,愁容满面的母亲,在辛苦地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当时,在我们这个人口众多的大家庭中,劳作最辛苦的是母亲,饥饿最严重的也是母亲。她一边捶打野菜一边哭泣才符合常理,但她不是哭泣而是歌唱,这一细节,直到今天,我也不能很好地理解它所包含的意义。

③我母亲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她一生中遭受的苦难,真是难以尽述。战争、饥饿、疾病,在那样的苦难中,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撑她活下来,是什么样的力量使她在饥肠辘辘、疾病缠身时还能歌唱?在母亲生前,我一直都没有得到答案。有一段时间,村子里连续自杀了几个女人,我莫名其妙地感到了一种巨大的恐惧。那时候我们家正是最艰难的时刻,父亲被人诬陷,家里存粮无多,母亲旧病复发无钱医治。我总是担心母亲走上自寻短见的绝路。每当我下工归来时,一进门就要大声喊叫,只有听到母亲的回答,心中才感到一块石头落了地。有一次下工回来已是傍晚,母亲没有回答我的呼喊,我急忙跑到牛栏、磨房、厕所里去寻找,都没有母亲的踪影。我感到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不由得大声哭起来。这时,母亲从外边走了进来。母亲对我的哭泣非常不满,她认为一个人尤其是男人不应该随便哭泣。她追问我为什么哭。我含糊其辞,不敢对她说出我的担忧。母亲理解了我的意思,她对我说: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

④母亲的话虽然腔调不高,但使我陡然获得了一种安全感和对于未来的希望。多少年后,当我回忆起母亲这句话时,心中更是充满了感动,这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忧心忡忡的儿子作出的庄严承诺。活下去,无论多么艰难也要活下去!现在,尽管母亲已经被阎王爷叫去了,但母亲这句话里所包含着的面对苦难挣扎着活下去的勇气,将永远伴随着我,激励着我。

⑤我曾经从电视上看到过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画面:以色列重炮轰击贝鲁特后,滚滚的硝烟尚未散去,一个面容憔悴、身上沾满泥土的老太太便从屋子里搬出一个小箱子,箱子里盛着几根碧绿的黄瓜和几根碧绿的芹菜。她站在路边叫卖蔬菜。当记者把摄像机对准她时,她高高地举起拳头,嗓音嘶哑但异常坚定地说:我们世世代代生活在这块土地上,即使吃这里的沙土,我们也能活下去!

⑥老太太的话让我感到惊心动魄,女人、母亲、土地、生命,这些伟大的概念在我脑海中翻腾着,使我感到了一种不可消灭的精神力量,这种即使吃沙土也要活下去的信念,正是人类历尽劫难而生生不息的根本保证。这种对生命的珍惜和尊重,也正是文学的灵魂。

⑦在那些饥饿的岁月里,我看到了许多因为饥饿而丧失了人格尊严的情景,譬如为了得到一块豆饼,一群孩子围着村里的粮食保管员学狗叫。保管员说,谁学得最像,豆饼就赏赐给谁。我也是那些学狗叫的孩子中的一个。大家都学得很像。保管员便把那块豆饼远远地掷了出去,孩子们便蜂拥而上抢夺那块豆饼。回家后,父亲和爷爷严厉地批评了我。爷爷对我说:嘴巴就是一个过道,无论是山珍海味,还是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都是一样的,何必为了一块豆饼而学狗叫呢?人应该有骨气!虽然我知道山珍海味和草根树皮吃到肚子里并不一样,但我也感到了他们的话里有一种尊严,这是人的尊严,也是人的风度。人,不能像狗一样活着。

⑧饥饿的岁月使我体验和洞察了人性的复杂和单纯,使我认识到了人性的最低标准,使我看透了人的本质的某些方面,许多年后,这些体验,就成了我写作的宝贵资源。我的小说里之所以有那么多严酷的现实描写和对人性的黑暗毫不留情的剖析,是与过去的生活经验密不可分的。当然,在揭示社会黑暗和剖析人性残忍时,我也没有忘记人性中高贵的、有尊严的一面,因为我的父母、祖父母和许多像他们一样的人,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这些普通人身上的宝贵品质,是一个民族能够在苦难中不堕落的根本保障。

(摘自《我们伟大的母亲》,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在文章开篇绘声绘色地描绘了一幅母亲春日捶打野菜的画面,再现了生活的艰难苦涩,为下文写母亲的精神作铺垫。
B.作者一直不能很好地理解母亲“在辛苦劳作时,嘴里竟然哼唱着一支小曲”,因为作者对女人、母亲、生命的理解不够深透。
C.“孩子,放心吧,阎王爷不叫我是不会去的!”母亲虽然没读过书,不认识文字,但这质朴的话语却影响了 “我”的一生。
D.母亲、父亲和爷爷的教育,使“我”获得了一种面临重大事件时作出判断的价值标准,也是“我”文学创作的宝贵资源。
【小题2】作者为什么要写重炮轰击后的贝鲁特的一位叫卖蔬菜的老太太?
【小题3】莫言是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中国籍作家,他在文学道路上的成功经验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