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库 高中语文

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我的大爷爷

莫言

我大爷爷是八路军的医生。他先是学中医的,参军后,跟着诺尔曼·白求恩,学会了西医。白求恩牺牲后,大爷爷心中难过,生了一场大病,眼见着不行了,说想家想娘了。组织上批准他回家养病。姑姑说大爷爷一进家门就坐在门槛上;脸色蜡黄,头发长长,虱子在脖子上爬。穿着一件破棉袄,棉絮都露了出来。姑姑说大爷爷双手哆嗦,急不可耐地喝了绿豆汤,又添了一碗。喝完第二碗后他就不哆嗦了。汗水沿着他的鬓角流下来,眼珠渐渐地活泛了,脸上有了血色。姑姑她听到大爷爷肚子里呼噜呼噜响,好像推磨一样。一个时辰后,姑姑说大爷爷到厕所里去,拉了个稀里哗啦,似乎连肠子都拉了出来。然后就慢慢地好起来,两个月后就精神健旺生龙活虎了。

我说《儒林外史》上有类似的故事。姑姑问我儒林外史是什么,我说是古典文学名著。姑姑瞪我一眼,说:“连古典文学名著上都有,你还怀疑什么?”

大爷爷病愈之后,就要回太行山找部队。这时,八路军胶东军区的人找上门来,动员大爷爷加入。大爷爷说,我是晋察冀军区的人。胶东军区的人说,都是共产党的人,我们这里正缺您这样的人,老万,无论如何我们也要把您留下。许司令说了,用八人大轿抬不来,就用绳子给老子捆来,先兵后礼,摆大宴请他!就这样,大爷爷留在了胶东,成了八路军西海地下医院的创始人。大爷爷的高超医术很快在胶东传开。许司令肩胛缝里那块弹片就是他取出来的,黎政委爱人难产,也是大爷爷手术。连平度城里的日军司令杉谷也知道大爷爷的大名,他率兵下来扫荡,坐骑大洋马被地雷炸翻。他弃马逃走。大爷爷为这匹马动了手术,治愈后,成了夏团长的坐骑。后来此马恋旧,咬断缰绳逃回平度城。杉谷见宝马复归,惊喜万分,让汉奸秘密探访,得知八路军在他眼皮底下建了一座医院,医院院长就是把死马医活的神医万六府。杉谷司令是学医出身,惺惺相惜,总想把大爷爷招降过去。为此杉谷从《三国演义》里学了诡计,派人秘密潜入吾乡,把我老奶奶、我大奶奶、我姑姑绑架到平度城中,扣作人质,然后派人送信给我大爷爷。

我大爷爷是意志坚定的共产党人,看完杉谷的信,揉巴揉巴就扔了。医院门政委将这信捡起来送到军区。许司令和黎政委联名写信给杉谷,怒斥他是个小人。信中说如果他敢伤万六府三位亲人一根毫毛,胶东军区将集合全部兵力攻打平度城。

姑姑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在平度城里住了三个月,有吃有喝,没受罪。姑姑说那杉谷司令是个白脸青年,戴一副白边眼镜,留着小八字胡,文质彬彬,讲一口流利中文。他称老奶奶为伯母,称大奶奶为嫂夫人,称姑姑为贤侄。姑姑说她对杉谷没有坏印象。当然这是姑姑私下对我们自家人说的,对外她不这样说。对外她说,她与大奶奶、老奶奶受尽了日本人的严刑拷打,威逼利诱,但坚决不动摇。

我大爷爷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说不完,但大爷爷牺牲的事必须说说。姑姑说大爷爷是在地道里为伤员做手术时,被敌人的毒瓦斯熏死的。县政协编的文史资料上也是这样说的。但也有人私下里说大爷爷腰里缠着八颗手榴弹、骑着骡子,独闯平度城,想以孤胆英雄的方式去营救家人,但不幸误踩了赵家沟民兵的连环雷。传播这消息的人姓肖名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此人阴阳怪气,解放后曾因发明了一种特效灭鼠药而名噪一时。后来被揭露,他的特效鼠药主要成分是国家已经严禁使用的剧毒农药。此人与姑姑有仇,因此他的话不可信。他对我说,你大爷爷不听组织命令,撇下医院的伤病员,耍个人英雄主义,行前为了壮胆,喝了两斤地瓜烧酒,喝得醉三麻四,结果糊里糊涂踩了自己人的地雷。肖上唇龇着焦黄的大牙,简直是幸灾乐祸地对我说:你大爷爷和那匹骡子都被炸碎了,是用两只筐子抬回来的。筐子里有人胳膊,也有骡蹄子,后来就那么烂七八糟地倒进了一个棺材。我把他的话向姑姑转述后,姑姑杏眼圆睁,银牙顿挫地说:总有一天,我要亲手劁了这个杂种!

姑姑坚定地对我说:孩子,你什么都可以不相信,但一定要相信,你大爷爷是抗日英雄、革命烈士!英灵山上,有他的陵墓;烈士纪念馆里,展览着他用过的手术刀和他穿过的皮鞋。那是双英国皮鞋,是诺尔曼·白求恩大夫临死前赠送给他的。

(节选自《蛙》,有删减)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胶东军区的许司令说,先用八人大轿之礼邀请大爷爷去,否则就用绳子给捆了去,可见胶东军区很骄横无理。
B.姑姑她们三人被绑架到平度城三个月而没有受到严刑拷打,是因为杉谷一心一意想好好把大爷爷招降过去。
C.肖上唇曾在西海医院当过担架员,他目睹了大爷爷骑着骡子,腰缠八颗手榴弹,独闯平度城而被炸死的经过。
D.小说采用了较多侧面描写手法,借别人之口或别人之眼去讲述“大爷爷”,使这一有着传奇色彩的英雄形象十分丰满。
【小题2】结合全文,概括并简要分析大爷爷的形象特点。
【小题3】文章后部分写了肖上唇对大爷爷之死的传言和姑姑对此的回应,这样写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内容并联系现实加以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05 06:02:29

答案(点此获取答案解析)

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朗读与呐喊
莫言
今年二月,在故乡的大街上,我与推着车子卖豆腐的小学同学方快相遇。方快提着我的乳名骂我闯富了忘了老同学。我说我都六十多岁了,你就别叫乳名了吧!他说,你想让我叫你什么?叫你莫言?呸!方快是很聪明的,他六十多岁了还在卖豆腐只能说他没碰上展露才华的机会。他喊我的乳名就说明他对我的不服气。我获奖后,面对采访的记者他提着我的乳名说:“他呀,根本不行!朗诵课文,他不是我的对手。”于是我回想起方快与朗读有关的事来。
那时我们的语文老师是学校唯一用普通话讲课的老师。在我们那里,谁要是出去上几天学或当几年兵,回来就说普通话,肯定成为嘲讽的对象。在强大的习惯势力压迫下,还坚持用普通话讲课,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老师是个了不起的人物。我们齐声朗读时,老师提着教鞭在教室里转悠,辨别谁的声音里有着对课文的故意歪曲。方快是挨教鞭最多的——其实也不是真打,略有痛感而已。
有天中午,方快带着我们去田野里捉了几十只青蛙,用瓦罐提到教室里,放在脚下。那天新课是《青蛙》,老师带领我们朗读:
“每到黄昏,池塘边有一只老青蛙先发出单音的独唱,接着满塘的蛙跟着唱起来。呱!呱!呱!……”
我们从来没有像那次朗读那样卖力,那样愉快,那样充满期待。我们一边朗读一边偷眼看方快。他的脸膛红扑扑的,脸上洋溢着喜气。他从来都是朗读的捣乱者,但这次却成了领读者。他的嗓音洪亮,富有韵味,而且,他使用的竟是普通话!连老师也用讶异的目光看着他。这时候,我看到他用脚推倒了瓦罐,几十只青蛙争先恐后地跳出来。伴随着女生们的尖叫和男生们的怪笑,我们看到老师变色的脸——教室里只有方快一个人还在朗读:
“……青蛙,真是一种可爱的动物……”
我们原以为老师会跟方快决一死战,没想到在方快响亮的朗读声中,老师蜡黄的脸渐渐红润起来。我们老师是一个有酒涡的男人,他的脸上出现酒涡我们便知道他笑了。方快停止朗读,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老师傻笑。老师响亮地拍着巴掌,连声说:“好好好!太好了!”
此后不久,方快便当了学习委员,之后又当了班长,成了好学生,成了老师的骄傲,成了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还参加全县朗读比赛获得第三名。如果不是因为历史原因,他很可能成为我们高密东北乡一个杰出人物。当然,现在也不能说他不杰出,他家的豆腐,质量很好,供不应求。
方快引发了朗读的热潮。我们朗读,我们背诵,我们把语文课本一字不漏地从头背到尾。我是其中一个追随者。
后来当了兵,我能慷慨激昂地念报纸的才能被指导员发现,让我在团部欢迎新兵大会上发言。调到军校后,领导错以为我文化水平很高,便让我当政治教员给新学员讲课。讲哲学,政治经济学,我哪里懂这些!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硬着头皮也要冲上去。
那年寒假,我背了一大堆书回家探亲。我在邻居家滴水成冰的空房子里备课,讲稿写好了,就一遍遍地读。当时我以为我讲的是标准普通话,后来才知道我讲的是“高普”(高密普通话)。我先是小声读,读着读着就起了高声,最后是手舞足蹈地呐喊。全不顾墙外有耳,全不顾村里人的说三道四,全不顾家里人的难堪。那时我们家东厢房里还养着一头牛,每当我呐喊时,母亲就会进来劝我:别吆呼了,你把牛都吓得不吃草了。
经过一个多月的训练,在开学后的课堂上,作用明显,反响强烈。我也颇为得意。三十多年后的一次聚会,一位性格豪爽的女学员说:我们当年给您起了一个外号叫“野狼嗥”——我心中一怔,才知道他们受了我多少折磨。
去年秋天,我见到了仰慕已久的叶嘉莹先生,听她吟诵唐诗宋词。叶先生说从来没有人教过她吟唱,从小她就这样唱读,因为她感觉就应该这样读,这样唱。听了叶先生的话,我想,是的,每个人都要用自己的腔调,想怎么唱就怎么唱;用标准普通话读出的诗词,确实很好听,但其实都不是古典诗词应该发出的声音。告别叶先生后,我曾把门窗堵严了吟唱过几首唐诗宋词,感觉无比畅快。但我知道,叶先生的自由吟唱会赢得满堂彩,而如果我敢登台放腔,迎接我的——当然不会是猎枪。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方快执意叫“我”的乳名,是因为他不服气;而不服气的原因,则是他当年曾凭着朗读而无比辉煌,“我”也曾是他的追随者之一。
B.文中的语文老师很了不起,他不仅有着在乡里人嘲笑中坚持自我的勇气,也有着用宽容、赏识来改变一个捣蛋学生的胸怀与智慧。
C.方快与“我”,一个因历史原因而寂寂无闻,一个因抓住偶然的机遇而改变了命运,文章借此表达命运难测、造化弄人的感慨。
D.文章善用反复手法来加强语势、传情达意,如连用三个“成了”表现方快出名后的快意,连用三个“全不顾”表现“我”朗读时的忘我。
【小题2】请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文章题目是“朗读与呐喊”,结尾却写“吟唱”,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
马的眼镜
莫言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徐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我记得我不好意思看吴先生的脸。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的。“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咣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
“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选自《文汇报》2017年3月16日,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吴先生授课的特点。
【小题2】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小题3】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为什么?
【小题4】试分析两处画线句流露的不同情感。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红高粱

莫言①

一九三九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奶奶披着夹袄,送他们到村头。余司令说:“立住吧。”奶奶就立住了。奶奶对我父亲说:“豆官,听你干爹的话。”父亲没吱声,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躯,嗅着奶奶的夹袄里散出的热烘烘的香味,突然感到凉气逼人,他打了一个战,肚子咕噜噜响一阵。余司令拍了一下父亲的头,说:“走,干儿。”

天地混沌,景物影影绰绰,队伍的杂沓脚步声已响出很远。父亲眼前挂着蓝白色的雾幔,挡住他的视线,只闻队伍脚步声,不见队伍形和影。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奶奶像岸愈离愈远,雾像海水愈近愈汹涌,父亲抓住余司令,就像抓住一条船舷。

父亲就这样奔向了耸立在故乡通红的高粱地里属于他的那块无字的青石墓碑。他的坟头上已经枯草瑟瑟,曾经有一个光屁股的男孩牵着一只雪白的山羊来到这里,山羊不紧不忙地啃着坟头上的草,男孩子站在墓碑上,怒气冲冲地撒上一泡尿,然后放声高唱:高粱红了一—日本来了——同胞们准备好——开始开炮——

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就是我,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汪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性的退化。

出村之后,队伍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行进,人的脚步声中夹杂着路边碎草的窸窣声响。雾奇浓,活泼多变。我父亲的脸上,无数密集的小水点凝成大颗粒的水珠,他的一撮头发,粘在头皮上,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我父亲早已闻惯,不新不奇。在这次雾中行军里,我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红相间的腥甜气息。那味道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隐约约地透过来,唤起父亲心灵深处一种非常遥远的回忆。

七天之后,八月十五日,中秋节。一轮明月冉冉升起,遍地高粱肃然默立,高粱穗子浸在月光里,像蘸过水银,汩汩生辉。我父亲在剪破的月影下,闻到了比现在强烈无数倍的腥甜气息。那时候,余司令牵着他的手在高粱地里行走,三百多个乡亲叠股枕臂、陈尸狼籍,流出的鲜血灌溉了一大片高粱,把高粱下的黑土浸泡成稀泥,使他们拔脚迟缓。腥甜的气味令人窒息,一群前来吃人肉的狗,坐在高粱地里,目光炯炯地盯着父亲和余司令。余司令掏出自来得手枪,甩手一响,两只狗眼灭了;又一甩手,灭了两只狗眼。群狗一哄而散,坐得远远的,呜呜地咆哮着,贪婪地望着死尸。腥甜味愈加强烈,余司令大喊一声:“日本狗!狗娘养的日本!”他对着那群狗打完了所有的子弹,狗跑得无影无踪。余司令对我父亲说:“走吧,儿子!”一老一小,便迎着月光,向高粱深处走去。那股弥漫田野的腥甜味浸透了我父亲的灵魂,在以后更加激烈更加残忍的岁月里,这股腥甜味一直伴随着他。

拐进高粱地后,雾更显凝滞,质量加大,流动感少,在人的身体与人负载的物体碰撞高粱秸秆后,随着高粱嚓嚓啦啦的幽怨鸣声,一大滴一大滴的沉重水珠扑簌簌落下。水珠冰凉清爽,味道鲜美,我父亲仰脸时,一滴大水珠准确地打进他的嘴里。父亲看到舒缓的雾团里,晃动着高粱沉甸甸的头颅。高粱沾满了露水的柔韧叶片,锯着父亲的衣衫和面颊。高粱晃动激起的小风在父亲头顶上短促出击,墨水河的流水声愈来愈响。

(有删改)

(注)①莫言:山东高密人,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本文选自其长篇小说《红高粱》的第一部分,文中的余占鳌就是“我父亲”的生父。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抗日战争为时代背景,主要人物余占鳌是名满天下的抗日英雄,“我父亲”则在战争的腥风血雨中成长。
B.小说以余司令带领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战斗过程为故事线索,在这场战斗中,有三百多个乡亲牺牲了。
C.广袤美丽、饱浸着鲜血的高粱地,是爱恨情愁的故事展开的背景,同时,充满旺盛生命力的红高粱,也是高密东北乡父老乡亲的化身。
D.小说表达了作者对故乡农民高尚人格的深挚赞美,也流露出文明进步中隐含种性退化的遗憾,呼唤着强有力的生命形态。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横线句子的艺术特色。
【小题3】小说的叙事很有特色,请从叙事角度和叙事时间方面,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草木虫鱼

好多文章把三年困难时期注写得一团漆黑,毫无乐趣,我认为不对。在那个特殊的时期里,也还是有欢乐——当然,所有的欢乐大概都与得到食物有关。那时候,我六七八岁,与村中的孩子们一起,四处游荡着觅食,活似一群小精灵。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为丰富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那时候的孩子都挺着一个大肚子,小腿细如柴棒,脑袋大得出奇。我当然也不例外。

我们村子外是一片相当辽阔的草甸子,荒草没膝,地势低洼,水汪子多。那里既是我们的食库,又是我们的乐园。

春天时,我们在那里挖草根剜野菜,边挖边吃,边吃边唱。我们是那个年代的牛羊歌手。我们最喜欢唱的一支歌是我们自己创作的,曲调千变万化,但歌词总是那几句:这个年代,真是不平凡;吃着茅草饼,喝着地瓜蔓……歌中的茅草饼,就是把茅草的白色的甜根,洗净,切成寸长的段,放到鏊子上烘干,然后放到石磨里磨成粉,再用水和成面状,做成饼,放到鏊子上烘熟。茅草饼是高级食品,并不是天天人人都能吃上。我歌唱过一千遍茅草饼,但到头来只吃过一次茅草饼,还是兰士年之后——在大宴上饱餐了鸡鸭鱼肉之后,作为一种富有地方风味的小点心吃到的。地瓜蔓就是红薯的藤蔓,用石磨粉碎后熬成粥,再加点盐。这粥在当时也是稀罕物。我们歌唱这两种食物,正说明我们想吃又捞不到吃。

我们只能大口吃着随手揪来的野菜,嘴角上流着绿色的汁液。头大身子小的我们,活像那种还没生出翅膀的山蚂蚱。我什么都忘了,也忘不了那种火红色的、周身发亮的油蚂蚱。这种蚂蚱含油量忒高,放到锅里一炒滋啦滋啦响,颜色火红,香气扑鼻,撒上几粒盐,味道实在是好极了。

吃罢蚂蚱,很快就把夏天迎来了。夏天食物丰富,是我们的好时光。那三年雨水特大,一进六月,天就像漏了似的,大一阵小一阵,没完没了地淅沥。庄稼全涝死了。洼地里处处积水,成了一片汪洋。有水就有鱼。各种各样的鱼好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有一些鱼连百岁的老人都没见到过。我捕到过一条奇怪又妖冶的鱼,它周身翠绿,翅羽鲜红,能贴着水面滑翔。它的脊上生着一些好像羽毛的东西,肚皮上生着鱼鳞。所以它究竟是一条鱼还是一只鸟,至今我也说不清。其实最好吃的鱼是最不好看的土泥鳅。这些年我在市场上看到的泥鳅,瘦得像铅笔杆似的,那也叫泥鳅?我想起六十年代我家乡的泥鳅,一根根,金黄色,像棒棰似的。

秋天是收获季节。俗话说:“豆叶黄,秋风凉,蟹脚痒。”在秋风飒飒的夜晚,成群结队的螃蟹沿河下行,爷爷说它们是到东海去产卵,我认为它们更像是要去参加什么会议。螃蟹形态笨拙,但在水中运动起来,如风如影,神鬼莫测,要想擒它,决非易事。想捉螃蟹,最好是在夜里。我曾跟随本家六叔去捉过一次螃蟹,可谓新奇神秘,趣味无穷。白天,六叔就看好了地形,悄悄地不出声。傍晚,人散光了就用高粱杆在河沟里扎上一道栅栏,留上一个口子,口子上支一个口袋网。前半夜人脚不静,螃蟹们不动。耐心等候到后半夜,夜气浓重,细雨蒙蒙,河面上长升着一团团雾,把身体缩在大蓑衣里,说冷不是冷,说热不是热,听着噼噼嗤嗤的神秘声响,嗅着水的气味草的气味泥土的气味,借着昏黄的马灯光芒,看到它们来了。它们来了,时候到了,它们终于来了。它们沿着高粱杆扎成的障子哧哧溜溜往上爬,极个别的英雄能爬上去,绝大多数爬不上去,爬不上去的就只好从水流疾速的口子里走,成了我和六叔的俘虏。

进入冬季就有点惨了。冬天草木凋零,冰冻三尺,地里有虫挖不出来,水里有鱼捞不上来,但人的智慧是无穷的,尤其是在吃的方面。我们很快便发现,上过水的洼地面上,有一层干结的青苔,像揭饼样一张张揭下来,放到水里泡一泡,再放到锅里烘干,酥如锅巴,味若鱼片。吃光了青苔,便剥树皮。剥来树皮,刀砍斧剁,再放到石头上砸,然后放到缸里泡,泡烂了就用棍子搅,一直搅成浆糊状,捞出来,一勺一勺,摊在鏊子上,像摊煎饼一样。从吃的角度来看,榆树皮是上品,柳树皮次之,槐树皮更次之。我们吃树皮的过程跟蔡伦造纸的过程很相似,但我们不是蔡伦,我们造出来的也不是纸。

——取材于莫言相关作品

(注)三年困难时期,特指上世纪新中国面临全国性粮食和副食品短缺危机的那一段时间,具体指的是从1959年一直持续到1961年。
【小题1】下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或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即便是在三年困难时期,人们依然能够从身边的草甸子中找到生活的乐趣。
B.牛羊歌手的歌唱内容,完全脱离农村的现实生活,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
C.天就像漏了似的,为鱼的出现作了交代,也显示出生活遭遇了巨大的天灾。
D.文中将吃蚂蚱写得极富于生活情趣,反映出当时人们苦中作乐的生活态度。
E.我们造出来的也不是纸,意思是说在那个年代里,我们缺少蔡伦的创造力。
【小题2】文中说:“我们像传说中的神农一样,几乎尝遍了田野里的百草百虫,为丰富人类的食谱作出了贡献。”这句话有什么含意?
【小题3】文中有关逮螃蟹的文字,精彩而又传神。请自选角度,就此写一段鉴赏文字。
【小题4】本文以“草木虫鱼”为题,如何理解这其中的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