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棚民①事
梅曾亮(清)
①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②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②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石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③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
注:①棚民:指失去土地的流民。②告讦:揭人隐私。| A.哉 | B.乎 | C.邪 | D.矣 |
| A.有关“棚民”的奏议具有典型性,最能表现董公的执政功绩。 |
| B.草木、腐叶、石缝等全都有利于减缓水流的速度,涵养水源。 |
| C.两处“是之”在结构上前后呼应,有利于反思其措施的利弊。 |
| D.最后一段写出了作者的矛盾心情,并交待了本文的写作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