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城市化水平为U,工业化水平为I,用I/U的比值和0.5相比较,可以判断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关系(滞后/协调/超前)。读山东省工业化与城市化关系表,完成题。
指标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2004
I(%)
50.02
41.14
44.48
45.49
47.16
49.69
56.32
U(%)
9.47
12.26
16.32
28.2
34.94
36.25
43.5
I/U
5.28
3.35
2.72
1.61
1.35
1.37
1.29
城市化水平滞后程度=(城市化率ーエ业化率)/工业化率,其値为正说明城市化发展水平领先于エ业化水平,其值为负说明城市化发展水平滞后于エ业化水平。
口城镇化分为“城化”和“镇化”两部分,人口“城化”是指人口向各类城市的城区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而人口“镇化”是指人口向小城镇的镇区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为测定镇区人口集聚程度及其对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贡献,将镇区总人口占城镇总人口的比例称为“城镇人口镇化水 平”,将某一时期内某区域的镇区人员增长量占城镇总人口增长量的比例称为“城镇人口镇化贡献率”。下图示意我国部分省区 2000~2005 年和 2010~2015 年两个时段的城镇人口镇化贡献率柱状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