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基本标准为营养改善覆盖范围内的学生每生每天4元,学生每年在校吃饭平均天数照195天计算。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县(区)分担。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要全额用于改进学生营养膳食不得直接发放钞票给学生个人和家长。营养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和用到别的地方。
老李,久仰了!小儿刚刚参加工作,有诸多困感,想到寒舍去拜访,请你今晚务必在家等候,届时请你多多聆教,我将不胜感激,改日再拔冗登门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