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化进程中,城市人口、土地利用和产业需要协调发展。根据协调发展水平,将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类型。图1为2001年至2016年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城市协调发展水平变化,图2示意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范围及城市分布。
“武汉城市圈”又称武汉“1+8”城市圈,是指以中国中部最大城市武汉为圆心,覆盖黄石、鄂州、黄冈等周边8个大中型城市所组成的城市群。下图示意武汉城市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