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是指流域或区域用水量占水资源可利用量的比率。国际上一般认为,一条河流的合理开发限度为40%,而当利用率超过40%时,即表明严重缺水,可能制约经济发展,并导致社会稳定和环境安全问题。
近些年来,发展经济应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已经成为社会共识。近日,国家水利部等提出到2035年华北地区地下水要实现采补平衡,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下图是河北三地间1964年-1998年地下水埋藏深度变化图(图中数字表示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