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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应严格按照规范写法和标准含义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字、词、短语、成语。通知指出,一些广播电视节目和广告中存在语言文字不规范的问题,如随意篡改、乱用成语等等。(据新华社)
一段时间以来,这类现象太多了。“天尝地酒”“默默无蚊”“别具一革”“无胃不治”“衣衣不舍”“一网情深”……这些故意乱用的成语,不仅造成中小学生在学习使用汉语上的错误理解,而且从长远上对民族语言的规范与健康形成威胁。可是,很多广告人却认为这是巧用,甚至在网上还有“巧妙利用成语的同音字造就精练广告用语”的“心得”文章。
语言之美,不仅在于它的语义,也在于它蕴藏的历史文化内涵。以成语为例,它们是几千年来汉语言不断传承的结晶。如果现在的人们,为了商业目的而把胡编乱改当成“创意”,那是对祖先、对民族文化的极大不敬。而且,胡编乱改不仅是文化的事,还涉及法治的事,查一查,涉嫌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当下还语言文字一个干净环境,救一救被乱改的成语,是一件长久造福子孙、造福文化的好事。